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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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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必急在一时?花朝节年年都有,往年也不怎么热闹。我都懒得去呢。”黛玉不上当。

    “今年与往年不同,往年都是花农凑钱弄这个,今年确是扬州商会出钱。听说场面比往年大了数倍。还有‘百艳争芳’这样的节目。好妹妹,咱们先去瞧瞧热闹?”

    “就算是热闹,也要等花朝节那天才好瞧。今儿才初七,可有什么好瞧得呢?”

    瑾瑜被黛玉不紧不慢的话给堵得死死地,一时也没了借口,只好伸手指了指黛玉的眉心,笑骂一句:你这小妮子,真真是个难缠的!

    林宁换了衣衫,独自一人出了御史府,一路走马观花,先去茶摊上取那茶老板的生茶。

    那老板果然是个守信用的,给林宁弄了两篓子鲜嫩碧绿的茶叶放在阴凉地里,见他准时到来,忙迎上前去:“公子真是准时,果然巳时二刻就到了!”

    “嗯,东西可弄好了?”林宁微笑点头。

    “好了,您看看成色?”茶老板引着林宁进了茶坊后院,搬出那两篓子茶叶来给林宁看,果然都是上好的龙井新茶,碧莹莹的装了慢慢的两竹篓子。

    “嗯,不错,辛苦你了。你叫人把这个帮忙送到巡盐御史府上,我的名字叫林宁,你跟家人一说,他们都明白。对了,送过去的时候拿棉布把这竹篓子包起来,别让这大毒日头晒着这茶叶。“林宁说着,从荷包里拿出了两片金叶子递给茶老板,“这个,赏你的。”

    林宁的金叶子是穿越的时候随身带来的。因为不知道大清朝的银票到底是什么样的,有没有防伪水印,所以组织也没有造假,而是真金白银的给他准备了些盘缠。为了方便携带,主要是黄金,把黄金锻造成竹叶的形状,薄薄的,一次携带了一百斤,如果不够,那只能凭他自己的本事了。一个拥有现代生活经验经过特殊培训打造出来的医学高手武功高手跟踪反跟踪高手若是在五百年前都活不下去,那他也不用回来了,直接死在大清朝算了,组织全体人员会为他默哀。

    “哟,这可不敢,小的说好了白送,怎么敢再要公子的金子呢,更何况,这也不值这些。”

    “这不是茶钱,是给你媳妇和女儿的辛苦费,以后还有麻烦她们的时候,别叫女人说我小气。”

    “是了,小的多谢公子赏赐。”茶老板给林宁连连作揖,这两片金叶子赏的正是时候,自家女儿眼看着就要出嫁了,一家子都在给她准备嫁妆。这金叶子正好可以作为陪嫁给女儿打一对耳环,一枚金戒指,估计还绰绰有余,嗯,再给老婆打一个金戒指吧,老婆子辛辛苦苦跟了自己这些年,也没沾过金子的边。

    林宁从茶坊里出来,正要往知味书院那边走,一边却冲过来一个黑脸小伙子,扑通一声跪在林宁的跟前。把林宁吓了一跳。

    “你这人,一下子跳出来,把人吓了一跳。”

    “恩公,恩公!您的大恩大德,小的无以为报,今生愿做牛做马,凭恩公驱使。”

    “你是——哦,你是昨天那个小贼?”林宁看着脸上抹了锅底灰的破衣烂衫的家伙,拍了拍额头,昨天走的匆忙,竟然忘了给这小子留下点烫伤药,这些傻瓜蛋子,弄个锅底灰当药,抹了一脸,弄得跟个鬼似的,还跑出来吓人。

    “是啊,昨天若不是公子出手,小的早就成了那些人的拳下之鬼。公子大恩,永生难忘!”

    “行了行了,你起来吧。你干什么营生的?”

    “小的从小没有爹娘,是靠吃百家饭长大的。现在在码头上替人扛货物赚俩钱糊口。”

    “诺,这是烫伤药,你拿回去,把脸洗吧干净了,把这药抹上。三天别洗脸,不然这烫伤可会留下疤痕。我还有事,你忙你的去吧。”林宁从怀里摸出个小瓶,扔给那小子,抬脚就走。

    “恩公!恩公……”那小子缠人的功夫还是了得的,见林宁要走,忙上前抱住林宁的腿,哀求道:“恩公,请你收了小的做您的奴才,小的吃饭不多,还有一把子力气,您有什么粗活重活,都交给我没问题……”

    “我自己也有力气啊!再说,我也没什么粗活重活。”林宁无奈的苦笑,难不成你还赖上我了?

    “恩公,您救人救到底。昨儿小的得罪那人,小的也打听了。他可是金陵赫赫有名的呆霸王。昨儿虽然被衙门带走了,可天没黑人家就出来了。他当然不敢找您寻仇,可……可……我那莲生妹子……”

    林宁登时明白。那个薛大公子原是皇商世家之后,出了名的弄性尚气的家伙。想来朝廷里有他的后台,甚至还有皇子撑腰。扬州地方官也不敢十分的难为他。别人倒还无所谓,昨儿那姑娘可是在劫难逃的。

    “好了,你先起来吧。既然你愿意跟着我,那就留在我身边吧。只是你这副行头跟着我也不像个样子。你且回去,带了你的莲生妹子到那家茶坊,就说我说的,让他们先留你三日。三日后我自会来找你。”

    “是是是……奴才多谢恩公收留之恩。”

    林宁又给了他一块碎银子,方转身离开。这一折腾,竟然快到了晌午。

    其实对于沈婉,林宁是没有多大感觉的,一个旧社会的小三儿而已,社会使然,不是某个人的责任。虽然林宁本人就是六皇子胤祚再回大清,但他有他自己的追求有他自己的任务,又不是回来当救苦救难的菩萨的,所以出家就出家了,每个人都要走自己的路,林宁没办法干预太多。

    倒是知味书屋,林宁很感兴趣,因为他每次来,都能在这里找到些有用的书籍,有的直接买了回去,有的标价太高,他心疼银子,舍不得买。不过这下好了,知味书屋成了林丫头的产业,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霸占着,等查阅完了那些名医典籍,把那些失传已久的东西都做好备份,带到现代,也不枉在扬州城混了这些日子。

    至于将来,林宁没有想太多,反正他是要回去的,而且林家也必然会败落。那么这家书院就当成将来林黛玉维持生计的家底,也未尝不可。只是要早些动手才行,不然将来这份财产被人家算计了去,林丫头可有的哭了。

    这小丫头——哎!林宁想起来心里就有些软软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拿着知味书屋的契约先去知味书屋看了一眼。很好,书屋一切正常,并没有因为沈婉的出家而怎么样。看来沈婉对于知味书屋也是个可有可无的东家。

    林宁放心的去相关衙门办理手续,把知味书屋换到了自己的名下。

    其实他一开始是想弄到黛玉名下的,但想想用不了多久,林如海病故,贾家那些精明的家伙们要霸占林家的财产,所以才多了个心眼儿,反正将来自己走的时候,所有的身外之物都是黛玉的,人家小丫头是自己的主子嘛,在自己初来乍到无依无靠的时候收容了自己。林宁是个忠诚的男人,知道从一而终的。

    办完了这些琐事,已经过了中午,林宁从衙门里出来,顶着暖哄哄的太阳走在扬州的青石板街道上,低头发现脚下千层底的黑色布鞋上不小心沾了点灰尘,于是弯腰低头去弹了弹鞋面的灰,忽然一道阴影遮住了阳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从天而降。

    林宁心中一惊,来不及抬头,便往一侧倒去,借势侧翻,双脚还没着地,便听见咚的一声,他原来站着的地方,便多了一块大石头,青石地面被砸碎,碎石纷飞,有一块小石子打在林宁青色的衣袍上,啪的一声又被反弹回去。

    林宁怒火中烧。

    妈的,走个路也被人砸黑石头,小爷在这块儿混的也太差了吧!

    事实上,林宁很想破口大骂,但还没等他骂出口,一道寒光在眼前一闪,人家已经拿着大刀迎面砍过来。

    “你奶奶的,还动刀子?”林宁身子一侧,轻松躲过去,然后一猫腰,整个人便如鬼魅一般转到了那人的身后,然后挥手往那人的肩胛骨上拍去。

    对方眼见着面前没了人影,也迅速转身,左手挥起,及时挡住了林宁拍过来的手掌。

    不过双方力道相差太远。一个致力取胜,一个仓促应敌。这一下,林宁却是占了大便宜。

    “呃!”那人的手腕和林宁的掌刀相碰,闷哼一声,往后退了五六步,皱着眉头,活动着手腕——事实上他手臂内骨头生疼,左手不敢用力,应该已经骨裂。

    林宁却不再给对方多少机会,纵身上前,步步紧逼,凭着赤手空拳,把那人逼到了墙角处,飞起一脚,踢飞了他手中的长刀,然后抬手扼住他的喉咙,厉声问道:“谁指使你?!”

    “哼!”那人倒也算是个汉子,冷哼了一声,索性闭上了眼睛。

    身后风声又起,林宁不敢怠慢,手上用力,嘎嘣一声拧断了那人的脖子,同时飞起一脚往后一踢,化解了后背的一记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