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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霸气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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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临仙和老王头约好下午放学之后到学校外边的小卖铺等她后,一溜烟的跑回家。

    等到她回去的时候,宋德和方芳还有睡觉,宋玉仙姐弟两个已经没人影了,应该是和附近的小孩出去玩了。

    宋临仙也没多在家里呆,拿了存好的符就走。

    等到下午放学,老王头果然等着她,宋临仙交给他一张避邪符,一张平安符。

    老王头高兴的手舞足蹈,拿了符,兴冲冲的扔给宋临仙一本存折:“这是买符的钱。”

    宋临仙接过来看了一眼,里头是三万块钱,心里知道,老王头这是给她涨价了,原先一张符一万块,现在一张符一万五。

    没想到就这么最低级的符篆在八十年代初期还能卖这样的高价,宋临仙又想到洋快餐店里那些食客,笕定燕京城里有钱人多。

    她心里高兴,脸上也带出来了,对老王头一笑:“王爷爷,你看要是别的还有什么人也想买符的话,你就给介绍一下,你放心,也不白叫你费事,我给你抽一成份子怎么样。”

    老王头巴不得呢,他倒不是因为抽份子高兴,是因为这样一来,他就能和宋临仙取得长期联系,以后大家是合作伙伴的关系,如果需要什么符的话,那还不是小意思啦。

    “好,好,我老王头在燕京这么些年,熟客也有好些,认识的有钱人也不老少,你放心,真有人需要灵符,我一定给你介绍买卖。”

    老王头不缺钱,但是也没说不要那一成份子,倒也不是贪财,他心里也明白,他拿了一成份子,宋临仙就不算欠他人情,要是不拿,宋临仙就要欠人情的,一回两回还成,天长时久的,人情堆积起来可不好还啊。

    宋临仙把存折藏好,又笑了笑:“那就麻烦王爷爷了,等改天有空的时候我也请您吃一顿饭。”

    “好咧。”老王头摆摆手:“那你赶紧回家吧。”

    宋临仙道了别,背着书包就往家里走。

    到了家门口,看家里铁将军把门,知道谁也没回来,她轻松一口气,开门把书包放回屋里,就赶紧去厨房做饭,她和方芳说好了晚饭要做的丰盛一点,就不能随便唬弄,宋临仙先做了白粥,就开始炖猪蹄,做糖醋排骨,又把在路上买的半只鸡撕开,又弄几个青菜炒了炒。

    她才把饭做好,宋德和方芳就进门了。

    随后,宋文彬光着上身,背着背心跑了进来:“宋临仙,赶紧给我盛饭,饿死我了。”

    宋玉仙穿着洁净的白衬衣和蓝色裤子,一身光洁的走进厨房,上手就拿了一个猪蹄:“真香啊。”

    宋临仙没说什么,把猪蹄和排骨端出来放到桌上,又一个个把菜端好,再盛好饭,又是拿筷子又是拿调料的,等她忙完了,就看到宋玉仙和宋文彬一人一个猪蹄啃的正欢。

    而方芳一直把排骨往这两个人碗里夹:“多吃点,赶紧吃,多吃肉才能长高个。”

    等到宋临仙坐下,方芳赶紧把剩下的半盘排骨和宋德分了:“临仙啊,你看你这两天怎么这么胖?晚上就少吃点,多吃青菜拉拉膘。”

    宋德闷头吃排骨,一句话都没说。

    宋临仙端起碗,夹了些青菜慢慢嚼着。

    她前世的时候年纪小,受到这种不公正的待遇会说上一两句,但是遭到的却是宋德的镇压以及方芳的打骂。

    这一世,她也不爱逞这等口腹之欲,也犯不着为了一两块肉去挨训。

    再说,她现在手上有钱,不说从老王头还有唐大爷那里挣的钱,就是这些天替方芳买菜买饭攒下的钱也完全够她吃肉了,她真不眼馋这几块肉。

    方芳满意的点头:“嗯,我们临仙就是乖。”

    宋德抬头看了宋临仙一眼:“排骨做的不错,明天晚上再弄点。”

    宋临仙笑着答应了,又跟方芳说:“妈,每天买肉买排骨的,我手上钱不多了,您再给我点。”

    鉴于宋临仙这几天表现的好,方芳很高兴,在钱上也就不太抠门了,回屋又拿了二十块钱递给宋临仙。

    宋临仙把钱收好,想算着明天买什么好东西,反正她已经决心要离开宋家,也犯不着替宋家省钱。

    还有,宋临仙可是知道宋德和方芳这两个人的,这两人别看表面上不显,可内里都是很会抓钱的,宋德在商业局是个处长,如今改革开放初期,国家主抓商业,商业局是很能捞钱的。

    方芳则在医院做医生,工资虽不高,可能捞着好多好处,他们每个月除去工资,灰色收入很多,可以说,宋家不缺钱,每天只是吃点肉,无论如何是吃得起的。

    晚上,宋临仙写完作业又修习了一会儿。

    第二天她四点多钟就起来了,先围着旧城区跑了一圈,随便找了个人少的公园盘腿坐下准备吸收第一缕东来紫气。

    她才坐下来,就听到远远的脚步声传来。

    宋临仙皱眉,赶紧走到一旁的灌木丛中藏好,再隐藏好自身气息。

    她才躲好,就看到一个穿着深灰中山装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他站好之后四处观察,见四周静悄悄的没一个人影,就大松一口气,然后右手伸出捂住胸部,不住的喘息着。

    过了片刻,就见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顺着马路开了过来。

    车门打开,从车上跳下一个穿着墨绿军服的青年。

    宋临仙悄悄偷看,就看到那个青年个子还真高,大概都快一米九了,墨绿军服穿在他身上更显出他的好身材来。

    军服挺括的肩部使青年的肩膀显的宽厚,腰间扎着的腰带更显出他的窄腰来。

    尤其是那条墨绿的军装裤子更使青年那两条大长腿显露无疑。

    这样的好身材……

    宋临仙历经两辈子也没见过几个男人能够拥有的。

    她再往上看,就看到军帽下边一张棱角分明,霸气十足的脸来。

    男人的眼睛不是很大,眉毛浓重,鼻直口方,按理说,每一样五官都不是太出色,可偏偏组合到一起就是那么霸道,那么有存在感。

    即使五官再出色,再精致的男人到了他跟前,恐怕都会被狠狠压制吧。

    宋临仙心里轻轻叹口气,这样的人,大概天生就是天之骄子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