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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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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章节(12点)

    “这是当年刘泽宇来深渊界历练的时候,和我赌试的彩头。比了两场,我俩都是一胜一负,我把纳戒输给他,他把这东西输给我。这小子奸诈狡猾,和你一样,滑不留手。想沾点便宜,真难啊。”说着说着,莫离干瘪枯瘦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怀念的笑容,温馨里带着惆怅。一张满是皱纹的老脸像是一朵盛开的菊花般轻轻绽放。

    沈旭之被莫离的情绪感染,想起当年初见刘大先生,那一局棋,那座院子,那在刘大先生手中的长刀……斯人已逝,而刘大先生音容笑貌,嬉笑怒骂宛如还在身边一般,盘旋回绕,不肯散去。沈旭之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右手的食指有些麻。

    **沈旭之暗骂一声,稳住心神,让自己摆脱悲痛的怀念,接过莫离递给自己的东西。

    是一块玉佩,玉佩上洁白如新,没有丝毫纹路,没有刻着什么文字和阵法,也没有一丝天地元气的流转。看上去没有一点用处,只是一块普普通通的玉佩而已。

    “这是什么?”沈旭之奇怪的问。按说赌试,所应约的东西应该价值相仿才是。刘大先生送给自己的纳戒的确是极品,空间比李牧的纳戒要大一倍以上。但这个玉佩沈旭之怎么看都看不出蹊跷来。

    莫离笑了,说道:“我也不知道,刘泽宇当时说这是进入一处秘境的钥匙,那处秘境里面不管是九州界的灵修还是深渊界的魂修,亦或是魔界的血修都能得到极大的好处。但我收藏了这么多年,也没找到这东西是怎么用,是干什么的。今天给你了,算是我替刘泽宇这厮保管这么多年传给你的。希望你能找到这处宝地,炼成神功……”说到这里,莫离觉得这件事情荒谬异常,仰天大笑。篝火在莫离的笑声里摇曳起来,拉扯的众人的影子摇摆不定。

    莫离觉得荒谬,沈旭之却不这么认为,手指仔细抚摸着玉佩,感受着刘大先生留下来的气息。斯人已逝,只留追忆。

    沈旭之拿着玉佩,羊皮袍子似乎在上面感受到刘大先生的气息,对玉佩稀罕的不得了,前爪轻轻抬起,和少年郎一般很小心的抚摸着玉佩,生怕一不小心把玉佩弄碎。

    沈旭之轻轻拍了拍羊皮袍子,把玉佩在自己脸颊上碰了碰,似乎在和九泉之下的刘大先生打招呼。没有理睬莫离的大笑,慎重的把玉佩收好。

    “可以了吧,以后亥黎族的复兴还是要劳烦沈少多费心啊。”莫离见沈旭之收起玉佩,收敛起笑容,言辞无比客气,甚至用上沈少这个词。

    复兴,是每一任族长不可抗拒的一件大事。

    沈旭之有些黯然,在纳戒里面拿出一根烟,凑近篝火点燃,抽了一口觉得不对味,在地上使劲擦了两下,熄灭了烟头又用手指打了一个指响,用昊叔的火点燃雪茄,美美的抽上一口,这才作罢。

    莫离看的目瞪口呆,半晌后苦笑着说:“你这是强迫症,是病,得治。”

    沈旭之心道,老子知道,用你说脸上露出和煦如春风的笑容,也不提补偿的事儿,而是转换了一个话题,说道:“以后我就是你们亥黎族的大祭司了,有什么好处没?”

    “你……”莫离有些吃惊,这少年居然不知道祭司要做什么,就问自己出口讨要?祭司,在一个部族里是神圣无比的称呼,而不像是九州的法师,只是一种对修行者的统称。不过由于沈旭之带来了上古黎族的传承,有祭司这么个称谓,似乎也勉强说得过去。

    莫离意味深长的看着沈旭之,仿佛要在沈旭之身后篝火拖曳的影子中找到那根狐狸尾巴似的。

    “深渊界分十六部,其中十四部归属南国。我们亥黎族位于最偏僻的两个部统称暗部。每十年暗部百族都要进行祭天仪式,大雪山朝圣,体悟上天的恩赐,另外比较一下势力。

    我们亥黎族已经上百年没有大祭司了,所以只能偏居在最偏僻的穷乡僻壤里。这些事儿也就是一个传说,具体的日子都不记不得了。似乎半年之后就是本次大祭祀之日,这次有沈大祭司替我们亥黎族征战,定是我亥黎族的福气。老朽在此处等沈大祭司捷报。”说着说着,莫离似乎觉得很满意,开心不已。

    大雪山朝圣?多少年了,就没有一个祭司能从大雪山活着回来。你要祭司的名分,随你拿去好了。到时候看你是不是命硬的跟蟑螂一样,还能生龙活虎的在我面前叫嚣就算是当年那只强大的狐狸在你身边,也得叫你脱层皮

    沈旭之听的莫名其妙,老白狐狸为什么非要自己当亥黎族的祭司?又莫名其妙还要有一场暗部的大祭,大雪山朝圣?一听就不是什么好事儿,这老狐狸搞什么鬼?

    沈旭之想不明白,干脆不想,反正……少年郎或许因为羊皮袍子的缘故,内心深处对九尾天澜白狐有着异常的信任感。既然是老白狐狸说的,那就去吧。

    见莫离得意的笑着,沈旭之知道有自己替亥黎族出使大祭仪式,是一件稳赚不赔的事情,成亦可喜,败亦欣然。自己就算是想要点酬劳,但亥黎族现在是在捞不到什么好处,穷的掉渣的族群。

    就算是亥黎族的女人,也都粗糙的像是瓦窑里粗制滥造的仿瓷一般,别说摸,就是看上去都觉得剌手。

    沈旭之想到这里,摇了摇头,自嘲的一笑,说:“那就这样吧。还要劳烦族长安排几个石穴,我们几人都累了,早点休息,明天一早开始依次给有纹刻兽的亥黎族族人做纹刻。正事儿不能耽搁。”

    莫离听沈旭之这么说,心中大奇。这惫懒小子怎么忽然转了性子,主动提出要帮自己?心中正在奇怪,忽然听见沈旭之面带神圣,语调里带着慈悲的说:“怎么说我也是亥黎族的祭司,让亥黎族兴旺也是我的义务,族长不用多想。这是长生天的旨意。”

    沈旭之童心大起,装神弄鬼的扮起神棍来。羊皮袍子在沈旭之肩膀上看的有些无聊,大大的打了一个哈气,无聊的趴着,眼睛一眨一眨的看着莫离。

    神棍一般坐在篝火旁,说起这话,隐约有些神圣的感觉。莫离心中不齿,但因对沈旭之有所求,也不出言讥讽,只是认真的做了亥黎族祭祀的时候做的手势,表示自己对大祭司的尊重。

    这个大祭司来的莫名其妙,不仅沈旭之,就连莫离心中也充满了荒谬的感觉。而两人居然还如此认真的在做戏……人生真是充满了不可预知的荒诞。

    而知道过往种种的九尾天澜白狐,此刻正在闭关养伤,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来。

    莫离把沈旭之众人安排了四个石穴,又安抚了因为魔凤凰受惊的族人,这才筋疲力竭的回到自己的石穴里。

    还真的是这样。莫离靠着石壁,感受着石壁里面沁人的凉意,干瘦的身子微微颤抖。这一晚上无数波折,居然最后的结果是这样。

    莫离手指轻轻抚摸着手指上的纳戒,纳戒上发出微微的淡红色光芒。

    当年,似乎也是这么一个节气,刘泽宇也是一般模样,带着一只狐狸来到亥黎族的驻地。都是一样的年少张狂,都是一样的一身杀气。

    可惜现在这只小狐狸也忒弱了一些。一代不如一代?也不像,这少年居然带着上古黎族的纹刻,而且雪山气海之间虽然有些生涩,却更宽博。

    想起当时青春年少,青葱岁月,自己正是一生中最好的日子,莫离眼中渐渐温暖,流露出一丝温柔的情怀。那时候,还都年少。那时候,那个女孩儿也才十七八吧。靓丽的影子似乎还在眼前欢乐活泼的跳着,百灵鸟一般的笑声还回荡在耳边。耳边的寒风似乎也没有那么寒冷了,就算是寒风见到她也会开心一些的吧。

    最后那女孩儿怎么就被刘泽宇骗到手了呢?想着,莫离仿佛有些不甘和愤怒。拳头打在石壁上,但转瞬醒悟,这都是一些即便想起来都有尘土岁月味道的事情,怎么自己居然还会看不开呢?

    往事只可追忆。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女孩儿。那些年,我们一起比试较量。那些年,我们一起捕猎荒兽。

    可惜,现在人鬼相别。你……你怎么就死了呢?不是总自己吹嘘以后一定会……

    想到多年前,带着一只雪白的、懒洋洋的大狐狸出现在自己面前,又忽然消失的那个人,现在这个人终于消失在自己生命里,永远都不会再次出现。莫离觉得心里有点空,眼睛有点涩。

    似乎是自己已经老了吧,开始学着缅怀过去了。

    想起沈旭之那副张扬的模样,莫离总是感觉很好笑。纹刻、传承,终于回来了,虽然有一个天大的乌龙,但是族人们能强大起来,捕杀荒兽、绵延生存,都是顺理成章的事儿了。

    刘泽宇,当年你给我的诺言,真是实现了。可你现在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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