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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又见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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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没有死,减小族人们伤亡是这次出征最主要的事情,张凡虎可能让族人们毫无防护就去战斗呢?

    皮革的炼制无论是在上古时期还是现代都是一件重要工艺,在数万年前的原始人就怎样简单使用皮革,无非就是刮掉外部的矛和内部的肉和油脂,然后用太阳暴晒。这是一种简易使用的加工方法,张凡虎也只有用数千年前的原始加工方法,只不过他在生皮上加了海盐颗粒,然后用海盐鞣制,接着捶打。。dulidu。

    经过这样的鞣制出的皮革很坚硬,当初的鞋底就是用经过这样加工的角马皮做的。本就是坚硬的非洲野水牛皮,这样鞣制后在经过水煮、暴晒简直就是制作皮甲的上等材料!

    族人们都有一套这样的皮甲,护住胸腹等致命部位。有的猎手还设计,比如那位敢直接用手掌格挡对方长矛的猎手,他的近身格斗能力极强,直追石骨,略逊于智力等人。他手掌、手臂、腿部,几乎全身除了关节之外全是皮革、骨片等连接在一起的做成的防护。

    智灵背部的皮甲虽然能抵挡住对方长矛的穿刺,但是那巨大的惯性却不会消失,经过皮甲对力量的扩散,那些巨大的力量分布在她背部,这个腰部纤细的姑娘直接被着巨大的力量撞击伏在了白墨背上。

    “啪啪啪!”智力在智灵背部中矛的时候已经在她身边了,而且用的“艾考瓦”为智灵挡下了两支长矛,而胸腹部却被另外数支长矛射中了,但他只是身体微微一晃,甚至因为他骑在班马背上本就在摇晃根本看不出对他的影响。

    接下来的战斗没有丝毫的悬念,二十一皮斑马冲进三十几位一半失去了长矛的突击队中,三四百公斤重的斑马的冲击就让对方难以抵挡,这也是骑兵对付步兵的一个重要优势。

    动了真怒的骑兵们完全不惧对方的长矛刺、砸,只是避开对头部的伤害,然后给对方重击,现在他们只求对方还有一口气在就行。战斗结束得极快,一个来回的冲刺就让对方全部趴下,他们自上而下本再次占据了巨大优势,要不然会说骑兵是步兵的克星呢。

    “啊!”张凡虎的户撒刀一晃,一刀劈碎了对方长矛上五六个头骨,然后再把长矛斩成三截。对方猎手们全部崩溃了,就像劈碎了他们的心一样,这是他们的信仰,他们的一切精神集结物。当智灵刚才把他们的信仰打坏时,那是犯了他们的大忌,而现在张凡虎彻底破坏了就是破坏了他们心中的堡垒——他们已彻底失败。

    后面的族人围了上来,那蜂拥抵抗的一百人大多数都被制服,剩余了四散逃跑,另一部分被侧地屈服伏在地上做着一个怪异动作,不用说这些是投降者——每一个民族都不乏有坚强者和软骨头或者识时务之人。骑兵们四处奔跑,追击收拢着对方的散兵。

    “啪!”一声轻响,张凡虎在刚才的短暂交战中只是制服了逃跑在边上的两人,他也不敢也不用直接冲进战场,那是找死行为,现在他站在白墨身边查看它后臀上的矛伤,低着头站在他身边的智灵突然抬起头看着他然后右手按住了臀部,最后看着张凡虎那愤怒有担心的眼睛再次低下头。

    刚才张凡虎已经给智灵查看了伤势,战斗已经结束,智灵也脱下了皮甲,这时她背上的伤势可以一览无余。智灵的皮肤并不是特别黑,很健康的皮肤上有数团呈扩散状的漆黑颜色,不用说那是长矛撞击后的淤青。刚才张凡虎很担心所以暂时压住了怒火,但是在刚转身的一刹那看见智灵嘴角的那一抹笑时再也忍不住了,终于打了她一巴掌,只是在最后力量再次减小。

    “呵呵,心疼啦?唉,没的人就是不懂心啊。”不用说,能这样和张凡虎的除了女祭司之外还有谁?张凡虎没有回头,地为白墨搽干净血,然后给它涂上休洛树汁,树汁酒精含量较高可供消毒。

    他内心还是对女祭司有些不满的,对方四十个精锐的埋伏圈占据天时地利人和,居然一下就被对方突破了,很明显他们没有出力,如果不是他们,智灵、白墨会受伤吗?

    “好啦,对不起啦。这次你们神树族出力最大,你们占大头。这样,我只选五十个成年男族人,其余全部分给你们,样?小,你说好不好?我叫你哥哥给你道歉。”女祭司这是双线进攻。

    智灵看了看女祭司,然后看了看脸色淡定的张凡虎,最后微笑着看着女祭司没有。智灵很聪明,她可不会吃女祭司的这种无用甜糖、中女祭司的计谋,毕竟这种事情虽然看似简单,但只要有一点小破口,对方就有可能趁虚而入。

    女祭司真的很狡猾,别看近三百人的部落她只要其中五十人,听起来像是她吃了大亏,但是细细一分析就绝对不是这样。三百人,其中一百是老弱妇孺,这些是女祭司根本就不要的,所以这一百就不应该划分在里面,况且以前的约定是各自抓住的猎手各自得,剩余的平分,女祭司不要这也不能说明她对神树族的恩德。

    女祭司真的是对实力追求到了极致,她有三十多个健壮的女族人,但是却在三年之内一个小孩也未诞生——这当然是女祭司严格禁止的结果,这些女族人只是被她当成了另一种战斗机器,而不是母亲!

    对方出猎的近两百人实力差距很大,就像神树族的猎手尤其是骑兵的实力与他们的差距很大一样,对方虽然有两百人,但是那五十精锐才是主心骨,这五十人中就是最先被骑兵们埋伏射击倒地和护卫他们族长逃跑的。女祭司要先选五十人,但是却直接提走了整个部落至少一半的力量,这还能叫吃亏?

    “呵呵,这件事我可不能做主,我们这么大一个部落,而且我们又是盟友,我们两部落之间的事当然需要我与其他人商量了。”张凡虎也很巧妙,避重就轻地拒接,然后又提出自身实力的强大和对方的关系,让女祭司不敢轻举妄动——一疯起来很可怕!

    张凡虎可是女祭司手段的,她对实力增强简直到了无所顾忌的地步,两年多前如果不是大荒族本部几位老人当机立断,放弃的权力甚至信仰举族加入神树族,那他们就成了女祭司的人了,而且女祭司绝对不会允许他们这几个这种在族中威信高、对她队伍战斗力没帮助的人存在的。

    白墨的伤不重,对方主要攻击的是智灵,而且白墨在快速奔跑,再加上它坚韧的皮毛,射偏的长矛在它大腿及臀部只是划了几条血口子,现在血已经止住,一两个星期就可以痊愈。

    智灵又骑在了白墨背上,她小腿部有条血口子,走路不方便,但是又不敢在这种时候叫张凡虎背她。这一两年张凡虎面对这个大姑娘时有些回避,他尽量遗忘那个“她是我妻子”的事情。

    “嗯~”对方族长悠悠醒来,刚才他被冲在他面前的智力一把将长矛夺走了,然后被智速一矛直接砸晕了,现在头上仍鲜血淋漓。他晃了晃头,去掉仍有的晕眩残余,当他看见周围被绑缚的族人,在看到外围的猎手们后,目光暗淡,然后闭上了眼睛。

    “呀!啊!”突然一声介于这两者之间的尖啸突然在这位中年族长的嘴中发出来,这来自身边突然的一声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神经放松的神树族猎手和女祭司的神仕更是怒不可遏,嘴里怒骂着,如果不是女祭司和老族长、张凡虎等人在的话,估计要挨顿暴打。

    张凡虎眉头也看向族长,但是在看见他明显神经正常的面部表情后,心中有一种不安,皱着眉扫视着对方被困的族人。

    “安静!”突然,他似乎听见了,一声大喝让两百多人全部安静下来,就连对方部落的俘虏们也一时安静下来看着他。

    声音?数百米外隐隐约约传来一阵声音,这是族人们很熟悉的声音,快速奔跑的白墨能发出这样的声音,但是白墨在张凡虎身后乖乖站着。这个声音在渐渐变远,是在向北方快速逃去。

    “追!”张凡虎可不认为这是躲在远处一直偷窥他们交战的野生动物,心中有种感觉就是一定要捉住他(她、它)。智力等人忙活起来,刚才他们把斑马交给女足人们刷洗、喂水去了,他们没有现代的战争意识,认为战斗彻底结束了。现在就只有背上还驮着智灵的白墨在张凡虎身边。

    张凡虎拉住智灵伸下来的手,然后一跃而上坐在了她后面。不够了,再者智灵受伤,如果快速地把她拉下来对她伤害很大,以白墨五百公斤重的体型托张凡虎、智灵两人一百一十余公斤也不困难。

    “啪啪啪!”一溜烟尘快速升起然后又淡下来,对方被束缚的人看见追出去的张凡虎全都奋起反抗,仿佛最后的救命稻草就要被夺走似的,但这些都是徒劳的。智力等骑兵也快速追去,他们的耐力、速度都很好,冲刺数百米也不算。

    距看守俘虏的老族长等人约六七百米处的一个小土丘上,张凡虎和智灵骑着白墨站在上面眺望着北方,不用说望远镜是绝对拿出来了的。智力等人气喘吁吁地站在土丘下看着张凡虎,刚想走上土丘,但是警惕性更高的智速突然叫住了同伴。

    脚印,土丘一侧有两排脚印,这是一个人高速快跑留下的。族人们全都呆住了,他们能从这写脚印看出这个人的速度,那是智速拼尽全力也望尘莫及的。但是对方速度快也就罢了,他们也没把智速看成是大地上最快之人,有比他更快的也正常,最主要的是这个脚印的大小!

    这是怎样一个脚印啊,在干燥沙地上的脚印深达十几厘米,一脚踏下去把沙子震向了四周,使脚印边缘的沙子比周围的沙子高好几厘米,从这就看出对方的体重和速度。这个脚印的大小才是让族人们目瞪口呆的原因:这个较脚印长约三十厘米,宽十余厘米!这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巨人脚印!

    族人们看向消失在草丛中的巨型脚印,然后转头看向土丘下那个高数米的洞口。洞并不深,慢慢向下延伸了十余米,现在借着夕阳的余晖刚好能看见内部。也没有,只是一个洞,但是却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智力等人都吞了一口唾沫。智力刚想咬牙踏进去,但是被智速拦住了,智速看了看张凡虎然后看向智力,意思很明显:一切由他们神人做主。

    智灵转过身来抱住张凡虎,把整个头胸全部埋在张凡虎的胸口,她感觉到了她哥哥的心理,因为一向比智力更像个野蛮人的张凡虎现在居然在颤抖,他嘴角抽动着,看着远处距他们数公里的那片茂密的树林。

    白墨的冲刺速度在七十公里以上,超过一般的斑马十余公里,即使身负张凡虎、智灵两人也不下余六十公里。

    七百米,白墨只用了不到四十秒钟,即使加上在听见对方族长的尖啸声反应的,再加上看见坡下面的脚印后上坡来浪费的,这些加起来也不过一分钟。对方在一分钟之内就跑了近四公里,那些倒伏的杂草说明了对方是一步步跑走的——白墨四倍的冲刺速度,时速三百公里!

    (昨天码字一天,深夜眼睛有点痛,今早就非常痛并且肿了,去医院说是发炎,估计要一周才能好,唉,现在带着墨镜码字)

    是 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