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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 其实,她是相信兰二狗的

作者:一叶红尘如梦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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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尘梦心情大好,拿了睡衣就去隔壁浴室洗澡。

    正洗到一半,却听到门外传来兰黎川磁性低沉的声音:“老婆,我出门一趟。”

    “出门?”她从浴室门缝里露出脑袋,看着他说:“这么晚了,老公你出门找小狐狸精吗?”

    他勾过女人的脖子,然后给了她一记缠绵悱恻的吻,吻到对方欲罢不能的时候,才轻啄了一下女人的红唇。

    他唇角勾起一抹邪肆又狡黠的笑意,带着淡淡的娟狂,回答她:“出去和三少生孩子,老婆要一起参观吗?”

    “……”这次,换做叶尘梦的精致的脸蛋黑了个彻底。

    男人得意的转身朝着门外走去。

    叶尘梦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洗完澡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已经听到楼下的引擎声响起。

    她凑过脑袋在阳台越出半个身子,没想到这深更半夜的,兰黎川竟然真的出门了。

    她转身回到卧室,想打电话嘱咐男人路上注意安全,掏出手机拨通兰黎川的电话,结果电话铃声却突然在房间响了起来。

    她皱眉,寻着电话铃声找到咖啡手机。然后挂断了自己的电话,兰二也难得这么粗心大意一次,竟然连手机都忘了带。殊不知兰二那是看着某女人黑脸的表情太兴奋,才会做了这么一件粗心大意的事情。

    她正想把男人的手机锁频,却不经意的看到了上一个未接来电。

    那个电话号码,曾经在兰黎川的手机里,备注的名字是秋韵,后来被她改成了小情儿,再后来,兰黎川似乎把这个电话号码删除了,并没有备注。

    然而就在上次,这个电话号码,她就已经烂熟于心了。

    秋韵……

    就在兰黎川出门前的两分钟左右,来了一个电话。

    她真的不是故意要窥视兰黎川的*,但是……

    这*都已经摆在她的面前了。

    她其实是相信兰二的。因为这毕竟是未接来电,不是已接来电嘛!

    嗯,对!

    可是谁知道在这个未接来电之后有没有已接来电!!谁知道那些已接来电是不是被某男人“手滑”给删了?

    其实,她是相信兰二狗的!

    只是,女人都是纠结的生物。

    所以……

    秋韵老狐狸精大晚上的打电话过来究竟想干嘛?想跟他老公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吗?

    叶尘梦握着手机,嘴角勾起一抹坏笑,然后给秋韵发了一条短信,尽量学着兰黎川的语气:“刚刚在洗澡,有事?”

    短信铃声响起,秋韵揉了揉有些抽疼的太阳穴,以为是郝娜发过来的行程。

    随手拿过手机,却见发短信的人是兰黎川。

    疲倦的身子瞬间像是注入了一股新鲜的血液,她翻身坐起打开短信,看了。唇角一勾,回:“你从前是不爱发短信的。看到你发短信,还是有些难得。”

    “人会变。一如我曾经喜欢过你,但我现在喜欢的人,是兰太太。”叶尘梦仔仔细细的斟酌了一下句子,嘴角勾起一抹得意的笑容。她就不信秋韵看到这些话不会伤心,不会难过。

    发短信的女人很得意的等着看小狐狸精难过的样子。

    可是,事实却是完全相反的效果。

    秋韵看到对方发过来的那条短信,实际上是震惊的,甚至有些惊喜。

    她不太确定的再看了一遍那条短信,然后才扬起唇角说:“黎川,你知道吗,我真的很高兴……”

    叶尘梦才怀疑自己出现幻视了。

    高兴?

    这事儿还高兴?

    高兴兰黎川不喜欢她了?还是高兴兰黎川移情别恋了?

    叶尘梦看了看短信,突然对秋韵有些同情,这姑娘多半有病吧!既然兰黎川移情别恋了她那么高兴,那她还三番五次在她面前耀武扬威,说要把兰黎川夺回去是几个意思?

    叶尘梦突然发现自己也挺无聊的,居然没事儿逗着情敌玩。

    她将兰黎川的手机随手扔在了一边,殊不知,秋韵高兴的在于,‘黎川’竟然会亲自承认他的习惯,他们从认识再到恋爱,似乎一切都是顺其自然的,他天生性子冷,有任何事情都习惯性的埋在心底,所以他们交往的过程其实很乏味,似乎是顺其自然水到渠成的,却又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读书那会儿,她和兰黎川是邻校。

    秋韵就读的是音乐学院,学校出来的都是顶尖级的音乐家,而在她们音乐学校的隔壁,就正好是兰黎川所就读的一流政商大学。那时候的兰黎川虽然已经早就和成圣决裂了,但是名字还没改过来,是跟着父姓的。

    叫成黎。

    秋韵自小便是美人胚子,很张扬的美。入学的第一学期,就顺利的拿下了校花的头衔。

    而兰黎川是政商的头号校草。

    优秀的人和优秀的人在一起,总是会让周围的人产生更多的话题和留言。

    两校又是友校,每年都会在高校之间举行一场友谊赛的运动会。

    她和兰黎川就是在那场运动会上认识的。

    秋韵当时是学校的学生会副会长。有一个参加田径赛的一年级女孩儿受伤摔得鼻青脸肿。其他人都要参加比赛,所以她肩负着送女孩儿去医务室的重任。

    去医务室的路上,却正好遇上了兰黎川,当时的她一心学琴,两耳不闻窗外事,看着身穿一身球服的男人,只觉得格外帅气,不过看到兰黎川那张脸的时候,她记得自己是很嫌弃的。

    没错,是嫌弃!

    因为当时兰黎川得了过敏性荨麻疹,所以整个脸看起来特别狰狞,受伤的丫头也被摔得鼻青脸肿的,而且那丫头不算瘦,所以秋韵一把拉住了兰黎川帮忙。

    他记得很清楚,兰黎川看着那鼻青脸肿的丫头,笑的肆无忌惮。但是好在后来还是帮了,还将受伤的姑娘抱到了医务室。

    后来她才知道,兰黎川就是传说中的政商校草。

    两人之间的事情愈演愈烈,兰黎川也没有站出来解释,他们确定关系的那天,是在一个傍晚。兰黎川突然到他们学校门口来等她,为了给她一条项链。

    那条项链很普通,就是一个绿色的坠子,还有一条红色的绳子,其实真的很丑。

    她依稀记得,当时他靠在学校门口,将一个红色的丝绒盒子递给了她,然后语气淡淡的说:“你的。”

    那是他第一次送她礼物。

    虽然东西不美,可是很特别。

    她接受了所有同学羡慕的目光,最后问他,可不可以送他回家。

    他没拒绝,而是送着她上了公交车。

    后来每天她出门的时候,总能遇到他在门口等她,因此,之后的每一天他们都是一起上学,再一起乘公交车回家。

    全校同学都自然而然的将他们当做了情侣。他也从来没有解释过,他们之间发展得的确很顺风顺水。

    可是直到毕业的那天,他也没有跟她说过喜欢她,所以刚刚在看到那条短信的时候,她的心才像是猛然投进了一颗石子。

    而当年,率先告白的那个人,还是秋韵。

    她对他告白的那天,正好是他的母亲兰诗琴去世之后。他没拒绝而是将他拥入怀中。

    在那之后,他们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情侣,曾经的感情很单纯,但是她却爱得难舍难分。

    一毕业,兰黎川就将成黎这个名字改成了兰黎川,随母姓。秋韵没有多想。

    她也以为,他们之间的感情可以一直这么完美的维持下去,虽然没有惊涛骇浪,但是风平浪静,只要有他在她的身边,那就是好的。

    可是后来……

    直到池韶华的出现,秋韵才知道,原来兰黎川并不是普通家庭的孩子。他是凌峰集团总裁成圣和原配兰诗琴所生。

    兰黎川的天赋和聪明是与生俱来的,大学毕业后,他就和慕容和开了一家证券公司,命名为鼎瀚。他的成功,势如破竹。鼎瀚国际在他的带领下,一步步发展到上市,然后涉及各个领域,最后一发不可收拾的发展到了今天的鼎瀚国际。

    他一手创建了自己的商业帝国。让人叹为观止。

    身份的悬殊,让秋韵产生了极大的自卑。

    她学的是大提琴,其实市场并不景气。著名音乐学院的毕业生,想找一份和音乐相关的工作,简直难于登天。

    她待业了好几个月。直到有一天,池韶华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给了她一大笔钱和一个出国深造的机会。

    很烂熟的剧情,秋韵当时便拒绝了。

    直到冷家二小姐冷婵,也就是她的闺蜜,告诉她一番话。

    她说:“如果你信任你和兰黎川之间的感情,你就应该答应池韶华的条件。等到有一天,你功成名就了,才有资格名正言顺的站在他的身边。否则的话,你永远只能带着自卑,而自卑,最后也一定会导致你们恋情的结束。”

    她自信,太自信。

    和兰黎川在一起,是因为她的自信,而最后这段感情的结束,也是因为她的太过自信。

    她毅然决然的选择了答应池韶华的条件,一年,只需要一年,她就可以带着骄傲的身份回国。她相信他们之间的感情,所以一年根本就不是问题的。

    可是,她到底还是太天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