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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回(加了一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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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小乞丐打闹了一会,两人趁着天色还不太晚,又去偷了点好吃的,饱餐一顿,打着饱嗝回到了沐如月的藏月楼。

    老乞丐和三叔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秦悠左看右看,发现碍事的人不在之后,笑嘻嘻的朝沐如月打招呼。

    “小鬼头,说了别外出,好好在家养病,你又跑去哪里作甚?”

    “如月姐,你今天看上去更加漂亮了。我天天留在家,害怕把持不住啊!”

    沐如月脸一下就红了,秦悠赞扬人的时候表情很真挚,况且过了那么多天,沐如月也算了解秦悠这个人,他是真的觉得沐如月长得漂亮,不是说客套话。

    这个世界上除了三叔还有人觉得她漂亮,沐如月觉得有些些稀奇。

    老实说,沐如月很漂亮,用现代的审美观来看,她都可以去当国际影星了。

    “别贫嘴了,快来喝药!”

    “姐姐喂我嘛!”

    沐如月发出咯咯的笑声,十分爽朗,看得小乞丐眼睛发直。在他印象中,沐如月的笑容总是那么含蓄温柔。古代人讲究笑不露齿,大笑不符合美人的标准。沐如月一开始不习惯这种抿着嘴唇的笑,但是后来为了迎合市场需求,不得不做出牺牲。

    “臭小子,趁着我不在,又来勾搭我女人!”

    秦悠的后脑勺挨了三叔一下,后者瞪了他一眼,迅速搂着沐如月的腰离开了。

    小乞丐忍不住道:“算你好运,上次有个富家子弟趁着三叔不在来找如月姐,想挖墙脚,后来被三叔知道后打断了一条腿和几根肋骨。嘛,我觉得就算你勾搭了如月姐三叔也不会被揍的那么惨,你都病成这样了,三叔肯定连碰都不敢碰你一下……”

    秦悠端起那碗药,无奈的喝了下去。苦涩的味道在口腔了弥漫开来,随即胃部发出不适的信号,反胃的感觉阵阵袭来,直到秦悠喝下一大杯水之后才平息了。

    躺在床上,无聊到极点的秦悠掏出了手机。

    埃德蒙:最近你怎么都没上线?我找你都快找疯了。

    索泰尔:是啊是啊,我们这里爆发了西班牙流感,死了很多人,想找你买点特效药。

    茜茜:就是,拜托了。

    伊西丝:你那边发生什么事了吗?

    秦悠捧着手机,差点泪流满面,终于有个人关心一下他的生活了。

    秦悠:太糟糕了。好不容易可以安定一段时间,结果男神的脑残粉追来,我不得不表演一次跳水才摆脱了这次危机。

    伊利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听起来你的生活挺悲惨的。

    秦悠:(摊手)刚穿过来的时候,穿在一个死胖子身上,他身下压着江湖第一帅哥。

    茜茜&伊利雅&伊西丝:哇,太棒了!

    索泰尔&埃德蒙:哥们你真牛逼,走在时代的前沿啊!怎么样,肥皂好捡么?

    秦悠:飞踢!根本没有做什么好伐?强丨奸未遂都算不上,我们只是光着身子叠加在一起罢了!可恨的是男神的一号脑残粉,闯进来后二话不说废了我的武功!

    又是一阵惊叹声。

    埃德蒙:你会武功?太牛了。哥们,拍段视频传上来给咱开开眼界呗?

    秦悠不得不提醒他:以前可以,现在不行了,武功被废了,永远都不能恢复,还落得一身病。

    伊利雅:这人也太可恶了吧!

    秦悠:是啊,没办法啊,那男神后台硬啊,还有小王爷撑腰来着,全江湖通缉我。我现在就像过街老鼠一样不受欢迎。对了,伊利雅,谢谢你的美瞳,要不想办法搞定我的眼睛,我连家门都出不去。

    茜茜:那么悲惨?

    秦悠:没办法,我的眼睛实在是太显眼了。

    茜茜:秦悠你是黑发蓝眼是吧?

    秦悠:是的。

    短暂的沉默。

    秦悠:大家怎么了?很怪异么?

    茜茜:不是。我上辈子是学医的,知道一些知识。比如说亚洲人的基因是深色基因,而欧洲人的基因则是浅色基因,深色基因容易覆盖浅色基因,所以为什么亚欧混血的孩子几乎是黑发黑眼,比如张X芝,你看她的模样就明白了,总之绝不肯能出现黑发蓝瞳这种事。

    秦悠:没有特例么?

    埃德蒙:有,事实上,我们几个人的眼睛和发色都有点不同寻常。

    秦悠:?

    埃德蒙:我的眼睛是紫色的;伊利雅的头发是银灰色的,眼睛是深蓝色;茜茜有一只眼睛一半是黄色一半是绿色;索泰尔的头发是纯金色,眼睛则是非常淡的枚红色;伊西丝的眼睛最棒,是金色的。

    别的不说,秦悠上辈子就没听说过谁的眼睛能一半黄一半绿,更别提金色的眼瞳了。如果他们没佩戴彩色美瞳的话,那么这真的有点令人吃惊。

    茜茜:我们和普通人不太一样,无论是外表还是别的什么。

    秦悠:对你们来说是锦上添花,对我来说就是雪上加霜。如果能摆脱这蓝色的眼睛,要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伊西丝:你的勇士呢?一个没找到?

    秦悠:什么勇士?

    埃德蒙:勇士,或者说守护者什么的,每个人都有。

    秦悠:没,我这里想追随我的勇士没有,想要杀了我的人倒挺多的。

    茜茜:不可能,我们都有,没理由你没有。

    秦悠觉得十分新鲜,想要具体询问一下所谓勇士是干什么用的,这时门被人推开,他不得不将手机收了起来。

    “你刚才作甚?”

    “没什么。”

    小乞丐显然不相信秦悠的说辞,他犹豫良久还是把心中的疑问倒出:

    “你总是不肯和我抵足而眠。”

    两个男人睡一起,脚和脚还缠在一起,光是想象都倒足胃口,秦悠暂时不想捡肥皂。

    “你的被子里藏了什么东西,那天我看见了,圆圆的……”

    那是电热宝,不过秦悠不打算告诉小乞丐,他已经显得够异常的了,不想再为自己增添更多的目光和麻烦。

    “你总是把一个黑色的盒子放在太阳底下晒……”

    好吧,秦悠不得不承认,小乞丐有些时候挺难缠的。

    “兄弟,如果你还想和我做朋友的话,就不要关心这些,行不?”

    小乞丐显得特别不服气,不过最终还是耸耸肩,离开的时候还贴心的将秦悠门窗都关好。

    秦悠以为这个话题结束了,没想到第二天一大早,小乞丐异想天开的说了一句惊世骇俗的话,成功的让秦悠将嘴巴里的药全都喷了出去。

    “结拜?”

    “是啊,我觉得你不肯和我睡一起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们还未义结金兰,如果我们是兄弟,就不必在乎这个!”

    “我不和你睡一张床是因为我不喜欢和男人睡一起,和是不是兄弟没关系!”

    “你不愿和我义结金兰吗?”小乞丐看上去有点受伤,“我会保护你一辈子的。”

    “那我问你,如果现在花千繁和徐兰卿冒出来说我是朱瓒,要杀我,你会站在我这一边么?”

    “会!”小乞丐认真的说,“我知道你不是坏人,老头也说了,你是个好人。不管是谁,徐兰卿或者花千繁来了,我都会挡在你面前!”

    平生第一个好人卡是从男人手中得来,感觉不算差。

    “我带你去个地方,你会明白何为兄弟?何为义薄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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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得好,种树莫种垂杨柳,结交莫结轻薄儿。杨柳不耐秋风吹,轻薄易结还易离。这话虽糙理却不糙。”

    茶馆坐的人不多,稀稀拉拉,那说书先生丝毫不介意自己生意的清淡,收起扇子,拨了几下莲花乐,清清嗓子朗声道,“江湖行走,交人最难。今说一人乃汝阳郡南城人氏,姓张名邵,苦志读书。”

    说的却是这张劭在赶考的途中,投店宿歇,却听到隔壁有人□□。细问之,才知也是赶考的秀才,得了时疫,命不久矣。因为会传染,掌柜和店小二都不敢靠近,还劝张劭远离此人。

    张劭:“生死有命,安有病能过人之理?吾须视之。”

    于是张劭花钱请大夫给这个秀才看病、抓药、早晚汤水粥食伺候,也许是命不该绝,这个秀才的病竟然好了。互通姓名之后,方知这秀才姓范名式,字巨卿,年四十岁,本是个做生意的,后面发现水太深还是做官更有前途,于是弃商投文,没想到半途得了瘟病。

    范巨卿(秦悠第一次听的时候听岔了,还以为是范*呢):“今因式病,有误足下功名,甚不自安。”

    张劭:“大丈夫以义气为重,功名富贵,乃微末耳。已有分定,何误之有?”

    秦悠嗑着瓜子,边吃边想,越想越觉得这两人基情浓浓,换成现代,大约是这样:

    范范:“你那么悉心照料我,连高考都误了,我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了。”

    张张:“大丈夫,高考年年有,你却只有一个。清华北大算啥,你才是最重要的。”

    瞧,这个基情四射的世界啊!

    秦悠一个冷颤,竟然漏听了一段。问了小乞丐才知,这俩基友结为兄弟,并相约来年重阳节于张劭家见面。

    时光飞逝,次年重阳到来,张劭在家设下鸡黍宴,全家人都翘首以待,结果吹了一天冷风,等到太阳落山连人影都没见一个。张劭的老妈劝,路途遥远,人未必肯来,儿子你还是洗洗睡吧。

    张劭摇摇头不肯:“巨卿,信士也,必然今日至矣,安肯误鸡黍之约?”

    皇天不负有心人,等了大半夜,终于看到一人随风而来。张劭定眼一看,果然是范巨卿。张劭大喜,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话,还热情的邀请范巨卿落座吃饭,毕竟饿了一天了嘛。

    然,范巨卿却僵立不语,以袖反掩其面。

    张劭觉得奇怪,就问你是不是怪我老妈和老弟没有出来列队欢迎?

    只见那范巨卿一脸悲痛:“吾非阳世之人,乃阴魂也”

    原来范巨卿科举不成后回老家只能重操旧业,忙来忙去竟然忘了时间,等到想起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范巨卿:“常闻古人有云:人不能行千里,魂能日行千里。”

    随后他叮嘱妻子等到他死后,一定要等到张劭来才能下葬。又对范巨卿说,请他来见最后一面,这样死也瞑目也。

    张劭痛哭涕流,给老母亲下跪,说自己要去见范巨卿最后一面。那老妇人似乎感应到自己的儿子再也不会回来,老泪纵横。

    一路上饥不择食,寒不思衣,经常于梦中哭醒(秦悠:这真的是兄弟情么?)日夜兼程恨不得有一对翅膀,等他赶到范巨卿家时,已经距离范巨卿死去十四天了。

    张劭来到范巨卿的坟前,哭了一堆,对范巨卿的老婆说自己对不起他(秦悠:我实在没看出到底有什么地方对不起的!),要下去陪他,请范巨卿的老婆在张劭死后和范巨卿葬在一起。说完就掣佩刀自刎而死。

    两人的事迹感动了天感动了地还感动了当地太守,为他们建了一座祠堂,名为“信义之祠”,墓也有个号,叫“信义之墓”,皇帝听说了之后不但给两人分封爵位,还加以表扬,希望后人都以他们为榜样。

    “以他们为什么榜样?搞基的榜样么?”秦悠张大了嘴巴,转过脑袋,想博得小乞丐的同意,没想到看到小乞丐哭了。

    他满脸泪水,不停的用那又脏又破的袖子擦,眼睛红极了。

    “范巨卿真的是个重情重义的男人,”小乞丐显然陷入了某种对这对基友的迷恋,“乃大丈夫也!”

    秦悠还惊恐的发现,抹泪的不止小乞丐一人,周围大部分人都这样。似乎故事中的主角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一般。

    “他们生死同在……我希望自己也能像他们一样。”

    秦悠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一个为了准时见面的约定,可以弃自己的的妻儿不顾,自刎而亡;一个同样是为了完成所谓的信义,舍弃自己年迈的母亲和弟弟毅然赴死,他们俩倒好了,一死百了,可是他们的亲人怎么办呢?有没有谁关心一下那些活着的人要承受多么大的痛苦?

    秦悠想的还等多一点,他们两人的死亡除了证明了那没用的信义之外,还有其他更加深远的意义么?

    这就是所谓的三观不一样。在古代这种事情是值得称赞和效仿的,他们的亲人以他们为荣,并不会觉得有多难过,相反他们的后代还会因此受益。这种事比比皆是,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除了秦悠。

    那说书的似乎见惯不惯,放下莲花乐,拿出一个铜盘摆着。周围的人很自觉的掏出铜板,丢进铜盘里。少则两个铜板,多的五六个,一时间叮叮当当耳边尽是悦耳之声。

    秦悠刚想问小乞丐带钱了吗?就被人捂着嘴按了下去。

    小乞丐拉着秦悠蹲在桌子下:“小声点,我们悄悄的溜出去。”

    秦悠:“……”

    偏偏有眼尖好事者看见两人,顿时指着他们躲藏的地方嚷嚷:“你这小要饭好生无赖,既然听了薛先生的书,喝了茶,就要给钱啊!”

    另有人道:“我知道这两个小乞丐,他们时常跑来这里混吃混喝。”

    小乞丐心知溜不掉了,立刻拽着秦悠从桌底爬出来,一手叉腰,一手指着那人怒道:“我是来这里要饭的,不是来打秋风蹭茶喝的!”

    那人道:“你这小乞丐好生狡猾,明明喝了茶听了书,怎地不认?”

    小乞丐梗着脖子耍赖:“你怎知我是来听书的?”

    说着索性将怀中的破碗拿出来摆在桌上,气势磅礴的叫唤:“各位大爷行行好,小的年方十五,家中上有老下有小,因遭了灾,我那七十的老母活生生的饿死。祖父不愿饿死,遂带着我们八个兄弟姐妹出来要一口饭,不为多的,就为填饱肚子。各位善人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给口饭吃。”

    秦悠无语问苍天了。七十岁的老母?这个没文化的家伙,是从哪听来的戏文!

    众人:好无耻的小儿!

    另一个人指着秦悠道:“好吧!若你们真的是乞丐,那你哥哥为甚穿的如此好?”

    秦悠义正言辞的否认:“我不认识他!”

    小乞丐:“……”

    众人:你当我们是傻子么?

    “众位,听小老儿一说。”那说书的薛先生拨了拨莲花乐,将众人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

    “那位少年既然有苦衷,尽可不必打赏。人生在世,谁没个急难困苦?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两位少侠若是又难言之隐,不妨将小老儿这盆中的银钱尽数拿去!”

    薛先生此话一出,赢得不少赞誉,众人无一不露出尊重的神色,看着小乞丐和秦悠的眼神越发的鄙视。

    可是这世上偏偏有人不懂何为脸皮,小乞丐一听能拿钱,顿时喜不自禁,伸出爪子想要拿那铜盆。

    秦悠实在是看不下去了,给那薛先生鞠了一躬致歉,拉着扭来扭曲的小乞丐迅速遁走。

    “小悠,那盆里约莫有百文钱呢!”小乞丐不满的说。

    “你丢不丢人啊!服了你了,这简直就像抢乞丐碗里的钱一样,太缺德了。没看人家看我们俩的眼神么?”

    小乞丐的思维总是很神奇,拐了个弯:“小悠,难道你抢过乞丐碗里的铜板么?”

    秦悠:“……”

    小乞丐:“小悠,我觉得你才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