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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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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花点时间在附近兜兜绕绕了好一会,顺便把前一晚还没去过的空屋踩过一遍,确定继续找下去也不会有多少收获后的我终于掏出收在上衣口袋里好几天的指南针,对着地图比划了好一会,最后敲定从今天开始必须走的方向,东南东。

    这是一个非常尴尬的角度,介于东方与东南方之间,只要偏了一点就必须多绕些路才能到达目的地。

    如果我熟悉这些歪七扭八的蝌蚪字绝对会骄傲地挺起胸膛大声的说一声大丈夫,可惜偏生这些外国文字跟我虽然熟,但仅止于它们认识我,我却不认识它们的交情。

    不是没想过利用现在只有自己独行的时候用翻译机恶补一下,可一来只要拿出翻译机看上两个字我就头晕,二来每天光是重复著赶路、进食、防备野生动物与昆虫就够我喝上好几壺,三来还得留意每一处经过的建筑群里是否有残留的物资,一天之中除了睡眠的那四、五个小时是处於完全休息状态外,我每天都过着一睁眼就绷着神经直到阖上的高压生活?br>  学习什么的,在没有能够安心的环境下很难做到,尤其我不是那种凡事两手抓还能做得有声有色的大神,与其哪天背书背一背把自己给背进阎罗王殿,还不如把所有空余的时间拿来提升自己的能力。

    由于终于找到正确的前进方向,和冬瑯他们碰面有了新的盼头,重新上路的我难得一扫连日来的沉闷烦躁,踏出去的脚步也跟著轻快许多,也终于有了发现新物种的眼睛。

    唔……这么说实际上不太对,应该说是终于有了观察周遭环境变化的心情。

    平时只装的进"往东走"以及"找物资"两件事的大脑突然清空了,我这才发现眼前的世界有了很大的变化。

    撇开在那场诡异黑雨之前碰到的变异动物不提,就拿我从那个不知名的鬼地方逃离开始算,真正引起我注意的大多是有著直面接触过的生物-好比仿佛吃了金柯拉,比教科书上描述的体型大上数十倍的蚁狮、见到人就跟见到天敌般急匆匆秒闪,只有躲起来偷偷观察才有幸见过一次的巨型蟑螂,还有体型大了十多倍,真真是"牙尖嘴利"的突变鼠,可脚下踩着的草地和由于接近水源而出现频率越来越高的各种植物反倒被忽略了。

    现在把注意力放在植物这块上,我才留意到身边那些看似平凡的植物或多或少都有了些变化。

    兴许是因为植物的成长相较於动物来说缓慢上许多,所以如果天天接触摸不准还无法发现其中的变化,可对于我这种偶尔才想起要看上两人来说,那一点小小的变化经年累月下来可就不是一点点而已。

    好比说这株距离我脚尖不到两公分的蒲公英……咳!应该没认错……吧?

    我瞪着那株小草,满脸纠结的翻找著记忆中的图像画面,不太确定的猜测。

    外型还是蒲公英,起码看上去像是蒲公英,但问题是蒲公英我记得最高也就是十公分左右吧?这株明显大了许多啊,光是高度都起码有二十公分,更別提本来应该只有一根指头宽的羽状叶片,这都宽的可以放下一台iPhone 4了,怎么看怎么都不太正常。

    蒲公英还只是比正常的大上一圈,基本上外型仍跟正常的没有两样,旁边那些平日里压根不会多给它一眼的杂草才真是变异的大本营。

    看看那株从下到上颜色呈现递减渐层的草吧,叶尖茎端全是逼近透明的浅绿,而那紧贴着土壤的部分却绿的发黑,美丽是美丽,但这玩意儿看着就让人觉得有问题;再看看旁边那棵矮灌木,明明不是变叶木却从头到脚披上一身诡谲的五颜六色,那些藏在枝叶间靠著拟态躲避天敌的昆虫这下全暴露了行踪。

    除此之外,举凡结出的果子跟枣子般大榕树、明明有著乔木的树干,新生枝叶却像藤蔓般相互纠结缠绕的怪树,不注意还真不知道,这一仔细看我才发现,眼前这理应熟悉的世界早就已经变了调,回不去了。

    「……啧!」洩愤似的一把将那棵"蒲公英"连根拔起,我看着那几乎就快长得根人参差不多粗的主根咂了咂嘴。

    嘛~不得不承认这一棵就能抵上过去七八棵的份量对于一个只能吃草的人来说诱惑力相当大,毕竟能吃的东西份量更足了谁会不开心?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这玩意儿除了体积改变之外,其他地方有没有跟著也变了。

    若是太大意吃下肚出了问题,在这种找不著医生救命的情况下当真是哭也没地方去。

    再多拔了几株同样体积庞大的蒲公英塞进空间里,我只留下一棵收在装着口粮的腰包内,打算等今晚找到落脚处后效仿神农尝百草的精神扯片叶子嚼了,若是没问题,那么我又多了一项食材进帐。

    转身朝着昨天来时的路返回,经过先前那间民宅的时候还能清楚听见被铁鍊鍊在三楼房间里的那个家伙扯著嗓子咒骂的声音,可惜听不懂,否则说不定我还能借此偷学些外国骂人的俗语之类的。

    「这操蛋的世界,要嘛热死要嘛冷死,妈蛋……啊靠!」恶狠狠的低咒几声,我在原地用力迸了几下试图让已经僵化的四肢恢复灵活度,可惜的是效果不佳之余,还因为地上的积雪太厚差点在落地时没踩稳摔进雪堆里。

    离开那座名字发音奇特的内陆湖后到今天第九天,气温从第二天开始如同自由落体般以极快的速度一路下滑,早上还是舒适宜人的气候,过了中午就得加件长袖,几个小时候不套件毛衣手脚都发冷,入了夜地面直接结上一层薄薄的冰霜,让当时还没找到落脚处的我走一步跌一跤,差点没把自己摔进某个土坑里歇菜。

    气温降的快就会起雾,尤其在水汽极为充足的情况下,那雾气浓厚到只要把手臂伸直了,除了离自己最近的手肘以上还能看到外,基本上整条小手臂和指头全都淹没在如同凝胶般的白雾中,看到神马的,要求不要太高。

    当然,这影响不单单是针对身为除了脑袋跟科技能够摆上台面以外啥都不能看的人类的我,对于那些野生动物来说影响也不可谓不大。

    九天的路走下来,除了看不见之外,陌生的地形更让我前三天推进速度缓慢到一小时很可能连一百公尺都没有,就算看的见也没有哪个五体不勤的都市工作者能够在明知道自己身处於危机四伏的自然环境下泰然自若,更何况现在除了自己以外什么都看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