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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命大的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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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而易见,他至少有九分可能来自撒手西去。

    而沈苛心中更是讶然,他一终认定妖女是吃人帮中人,早已将她视作十恶不赦的女人,可听见叶吹的话,她居然是一曲鬼的头领。

    此时狱中的形势他已颇为知解,如何不知一曲帮乃是跟自家中庸帮分庭抗礼的一个大帮。一曲鬼落人话柄的事实在太少,并非一个作恶的帮派,他记得喝酒时娘亲也曾提起,一曲鬼这个帮派虽然实力雄浑,但行事总算有度,一般不做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只是那两个头领做事邪里邪气,让人着摸不透。

    一想到自己之前种种恶言相击的话,不由得脸上一红,既是羞愧,又是尴尬。

    夏姓女子一脸平静,一袭素色衣衫微微随风起伏,手中提着沈苛,漠然道:“你们的事,我没有心思理会,如果想灭口,最好先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

    大汉冷笑道:“我们怎么会信你的话。”

    她摇摇头,道:“信不信由你。”

    大汉凶光更炽,他没想到这女子的性格如此倨傲,话不留半余地,但他毕竟也不是省油的灯,今日事关重大,消息绝不能泄露出去,虽然她的本事很强,但也不一定能强过他二人联手之势。

    他拳头紧握,元力已渐渐在体中活跃起来。

    气氛已僵。

    叶吹见过对方出手,知道其境界至少处于知彼境巅峰,与楚天晴乃是同一个层次,而他较之他们要弱上一线,旁边的这个新伙伴也最多是知彼境大成期。一旦交手,也不见得能留下对方,反而还多树立一个仇敌,眼见局面一触即发,他忽然笑了。

    “夏帮主身为一帮之主,叶某相信一定是位言出必践的人物,而且我更相信夏帮主的胸襟抱负之大,我们又何不把手言和,共同图谋大事,相信有了夏帮主这等人物的加入,更是如虎添翼,灭掉吃人帮不费吹灰之力。”

    夏姓女子又摇摇头,淡淡道:“我没兴趣,你既然信了我,我也不想多废话,就此告辞。”

    叶吹急忙道。

    “慢着,夏帮主既然不感兴趣,叶某也不强求,但是我们只信任夏帮主一人而已,还请将手中的那孩子留下。”

    “不行,这孩子不能给你。”夏姓女子瞧了一眼手中的沈苛,淡淡道。

    着,她脚尖在树巅叶上轻轻一,身影化作一道模糊,跳跃在林海上方,渐渐消失而去。

    叶吹啐骂一口,心想留下那孩终是大患,但他一时却也想不出什么对策,更遑论此刻对方已经远去。

    本来一件天衣无缝的美事,居然一开始就出现隐患。

    他越想越怒,突然并指成掌,一个箭步站在雷离的身前,抬掌就是一拍而下,浑厚的掌力顿时倾泻到雷离的身子上,砰的一声,厚厚落叶猛地从雷离身下挤出,咻咻飞射开来。

    地面因此一掌,已陷下几寸。

    叶吹再度挥掌落下,一道血箭从雷离口中射出。

    地面再陷几寸。

    旋即叶吹宛如疯狂,口中咒骂成串,连连挥掌落下,骨裂声顿时不绝于耳,林间飞鸟齐齐嘶鸣,聒噪着穿过密林,自林海上方一散而开,投向远方。

    似乎就连鸟儿也不愿去瞧如此惨不忍睹的一幕。

    它们会不会想,为什么这种生灵总是喜欢自相残杀,难道这就是他们的乐趣,就跟我们喜欢吃虫一样。

    许久之后,林间已静谧下来,鸟儿散尽,落叶无声。

    就宛如那棵破裂成数块残骸的老树前,有一个完全嵌入地面的人,无声无息。

    这人胸膛下陷,不但其中骨骼尽碎,内脏也毁,那处血肉模糊的地方可怖异常,看来已是死了。

    脚步声忽然响起,一道人影渐渐从远处走来,他的脸上已有许些皱纹,却面目慈祥。

    可此时这慈祥的面目上也露着一抹悲叹之色。

    这慈祥的老人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神色,是不是他刚刚目睹了刚才发生的悲惨事,所以才会不忍,才会叹息。

    面目慈祥的人不多,心存仁慈的人更少,这位老人是不是也是假慈悲?

    这没人知道,但至少沈苛会毫无条件的信任他,他知道这位老人的确有着伟大的慈悲心。

    他是谁,自然便是一直跟踪沈苛而来的那个老人。

    老人缓步走近雷离,围着他的身躯踱了几圈,然后蹲下身子,探手捏住他的脉搏。

    脉搏已止。

    老人叹了口气,手指离开他的脉搏一寸,并不撤回,接着指尖处忽然窜出一道寸许长的火焰,火焰一接触肌肤,却没有丝毫烧伤的痕迹,反而犹如无形般没入其中。

    这道火焰并非真正的火焰,而是老人将元力换了一种形式。

    这种形式杀伤力不强,但对于探人经脉却有着独到之处,这一是老人的本领之一。

    火焰钻入雷离手腕中,却没有离开老人的指尖,两者之间有如一根细线般紧紧相连。

    过了半响,那似线般的火焰散去,老人收回手指,盯着那血肉模糊的胸前瞧了一阵,忽然从怀中掏出一个瓶,跟着将瓶倾斜,一些黄黄的粉末自瓶中纷纷洒下,落在那人的胸前。

    再接着他又从怀中掏出一粒黑乎乎的药丸,莫约指目大,色泽不佳,形态却炼的浑圆。他掰开雷离的嘴唇,将药丸塞了进去,又从腰间取下一个酒壶,揭开壶嘴,一股清香酣醇的味道登时弥漫而开。

    将那粒看似珍贵的药丸喂给这人,老人并不在意,但此刻眼见自己要将一些酒水白送于人,他脸上居然显得很是肉痛,似乎这不光是一酒水的问题,而是在割他的肉。

    但老人终究还是朝那人口中喂了一口,只是一口,没有第二口。

    酒水和着血水,将那粒药丸冲入咽喉,渐渐的融化在了他的食道中。

    喂下酒水,老人自己张口猛灌几大口,吧嗒吧嗒享受极了,然后再不理会这人,口中哼着曲,缓步朝一旁走了。

    时光不止,哪怕天上的那轮日光不灭,时间也绝不会因此而停下半秒。

    该长大的人总会长大,该来的事总会到来。

    悔不当初。有些事本就是不能挽回的,雷离今日失去的东西也不能挽回,这已经与后悔无关。

    不可避免的东西又怎么可能挽回过来?

    如果他还能重新来过,是不是会从一开始就先将叶吹这个人找出来,然后打死。

    又如果他此刻活了下去,是不是会用爬的方式也要爬到大哥面前,告诉他今日发生的事。

    事实上,直到半个月后,他已能睁开双眼,但从前那个人人惧畏的一条猛汉,现已成了连条狗都打不死的残废。

    事实上,在他昏死的十几天,鸟儿已将其当做了栖身之处,污垢粪便拉满一身,丝毫不觉得这人的可怕。

    ...

    ...

    眼中的景物如画面在眼中掠过,但真实。

    沈苛被人提着行了大半日,经过的地方很多,很美。

    唯一遗憾之处,就是他仍是浑身发软,不能发声。

    误会已经化解,他对俘掳他的女子已经不生气了。而且她没将自己交给那两个人,更是救了他性命。总体算来,他已经欠下两条人命了,所以他对她很满意。

    唯一不满意之处,就是如此大好时光,他俩完全可以把手同游,看看这大好风光,聊聊趣味篷生的事,岂不快哉。

    他一直很有自信,自己的故事很有趣。

    有趣的故事总是能令人愉快的。

    而且她的脸一直紧绷,处处透着冷漠,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神色不言而喻,正适合听这种故事了。

    但问题在于,他有口难言。

    现在有一块山,很大一块,山很高,壁很陡,如削得光滑的墓碑拔地竖起,上端在白色雾霾中已远得看不清面目,常人见着都得心生敬畏,何谈翻逾而过。

    就算是强如夏姓女子也只能望洋兴叹。

    在伟大事物面前,当然只有叹息,

    在力不从心的时候,当然也只有叹息。

    有些事情,本就常有力不从心的时候,虽然斗志昂扬,可惜事与愿违,最好叹息过后,还能积极的去直面人生。

    山的背后,就是一曲鬼的窝穴,所以若想返回老家,须得绕过此山才行。

    山麓下,静的可怕。

    巨山中时而响起野兽震霄般的嘶吼,更显得很静。

    静分几种,一旦心虚的时候,也属于静的一种。

    此间的风很凉,飕飕涌入衣襟中似欲碾裂肌肤,沈苛只觉全身一片冰冷且疼痛,尤其是有时斜眼瞧见光削的崖壁上,各种极其丑陋的飞兽露出一排排血淋獠牙,连冷汗都流了出来。

    一想到那白森森的骨爪扣在如此光滑的崖壁,他就忍不住打寒颤,心想,这要是抓在自己身上,恐怕肠子都得抓烂。

    可稀奇的是,一路上竟无一只畜生前来冒犯,居然相安无事的穿过长达十里的山坳。

    一出山坳,阳光亦复倾洒而下,那种压抑的沉闷之气顿时一空。

    然后再行不足半里,一片银光粼粼的湖泊突兀的惊现在巨山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