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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八章 浅滩伏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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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究竟会如何记录和评论这场发生在公元1000年12月15日的战斗?恐怕我的有生之年都不可能知道了,当然,它的规模同人类几千年浩若烟海战争史上的经典战役相比简直微不足道,但却即将深刻的改变战斗的直接参与者——莱希菲尔德伯爵和我,以及间接联系者——亨利皇帝、罗贝尔国王、法兰克尼亚公爵、弗兰德伯爵、米耶什科大公、斯蒂芬大公等人的命运,虽然行军时的忐忑不安令思绪神游天外,不过当我第一眼看清浅滩周围的地形后,便对胜利抱定信心。

    渡河处位于两座起伏的山峰中间,春天泛滥的积雪融水顺山谷冲刷出一道深沟,裹挟着泥沙倾泻入河,沉淀形成的浅滩足足向河心延伸了三分之一以上的距离,以至于仅剩的那段河面流速快且深,必须谨慎的通过。

    河对岸稀稀拉拉的聚集着不少人,他们花花绿绿的旗子标示出自己所属家族或者队伍的信息,数量应在二百人左右;山下这侧的敌人装备更精良,能清晰的瞅见士瓦本掷斧兵特有的短柄战斧和小圆盾,十几名衣甲光鲜的骑士簇拥着一位长者,正指挥从人将战马赶过河,刺耳的骂声不时响起,那是骑士在训斥笨手笨脚的侍从。

    “河对岸是敌人的前锋吗?”我指着懒懒散散晒太阳的敌人问代号四。

    “不是,敌人的前锋是是一支由参差不齐农兵组成的队伍,有四五百人的样子,他们不在这里,应该已经派往我们的营地了。”

    农兵的质量差素质低。除了充当战争的消耗品之外毫无用处,老伯爵一定担心他们耽误时间从而拉慢行军的速度,提前安排渡河充作前锋,首先投入战斗,利用人数的优势拖住奈梅亨。

    “……对岸的是雇佣兵。旗号我不太认识,估计名头一般,没准是群乌合之众;我们真正需要考虑的是那些骑士和掷斧兵,他们既是老伯爵的本队又是中坚,战斗力十分强悍。”代号四特意提醒道。

    我领会的点点头:“我知道,士瓦本掷斧兵可是名号响当当的劲旅。当年老公爵得以跻身帝国三强的本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奈梅亨扬名立万的雷焦卡拉布里亚战役,不就是士瓦本人的崩溃造成全军的溃败吗?老公爵从此一病不起,话语权日渐减弱,堂堂强国由盛转衰。终至今时今日。

    “大人,动手吧!”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欧文按捺不住了,“趁敌人骑士没马,咱们一股脑冲下去,肯定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你那是白白送死,好好看看!”我最讨厌热血冲脑不管不顾的傻瓜,别看欧文平日里见多识广稳稳重重的。怒气值一爆满马上变了个人,活像个拧栓就着的爆破筒,“到时候没等咱们冲到跟前。士瓦本掷斧兵铺天盖地的飞斧便会剁得你不成人形!”他耷拉着脑袋,其实心里还是不服。

    “您说该怎么办?”这句话说完,欧文小声的嘀咕,“难道我们一直干等着……”

    他的牢骚一字不落的收进我的耳朵,“忘记你的任务了?去把马看好,别弄出动静来。否则唯你是问。”得给这家伙找点事做,放在身边总感觉会随时随地的闯祸。交代完欧文,我扭头寻找传令兵。“提醒大家小心隐蔽,等待进攻的信号。”传令兵跑向队尾,挨个传达命令。

    现在还不是时候,掷斧兵的优势在于整齐阵型以及攻击节奏,一旦让他们结成方阵,没有骑兵配合的话根本无法近身,三十几个人都捱不过一轮打击。我越这么想就越着急,额头上的汗止不住的冒,哪怕处于当下这个温度。

    敌人的侍从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或拉或拽或推,终于将骑士的宝贝疙瘩送抵对岸,他们来不及休息,又得颠颠的跑过来背主子过河。养尊处优的贵族老爷们可不屑于像泥腿子似的挽起裤管趟水,那样实在太掉价了,再者说,身上花大价钱打造的铠甲经不起水泡,搞生锈了得浪费多少牛油去保养?

    “弓箭手呢?弓箭手!”我急急拍着欧文的肩膀,后者全神贯注的没提防这么一下,痛得呲牙咧嘴。

    “过来,过来,快!”他招呼身后的士兵,他们拿着缴获的十字弩和短弓,每人只有十来支箭。

    “这距离,能行吗?”我伸出大拇指,装作很专业的模样瞄着趟水过河的敌人,“有一百五十步?”

    拿弓的士兵大概扫了眼:“有两百步远,超出十字弩和短弓的射程了。”他说着,踮脚指了指山下靠近浅滩的某处树丛,“那差不多能行,十字弩在那个距离上可以做到精确点杀,短弓的精度要差些,请相信我,大人,我以前是个猎户。”

    “你有把握吗?射中背人侍从的腿。”我再次确认的问道,“末尾那波侍从背着骑士走到河心的时候就射,能行吗?”

    “不会比射中一只奔跑中的兔子眼睛更难。”猎户出身的士兵毫无压力的做了个轻松的手势。

    我盯着目光坚定的士兵鼓励道:“去吧,你们将是全军进攻的信号,为大家开个好头!愿上帝保佑你!”

    “上帝保佑奈梅亨!”他低头一礼,转身匆匆而去。

    “不是着急了吗?下面就看你了!”欧文兴奋地蹿起,专注的听我吩咐,“冷箭一放,敌人定然慌乱,你们紧接着点燃马尾,等这群受惊的畜生冲乱掷斧兵的阵型,剩下的事情便简单了。”我抚摸着长剑圆滑的配重球,“骑士过了河,这边没有指挥官在场,敌兵必组织不起有效的反击,不得不各自为战,幸运女神会选择站在我们一边,该轮到你发挥了,砍一百颗士瓦本人的脑袋给施耐德殉葬吧!”

    目送欧文兴冲冲地离开,我拄着长剑单膝跪地,难得祈祷起来,“仁慈的主啊,请聆听一只迷途羔羊的呼唤,我曾经无数次藐视过您的神力,但又藉此化险为夷,我便知道您是喜欢和眷顾我的。如果您听得见,请此次务必再帮助我,帮助追随我的这些善良勇敢的人们,他们明明有选择活命的机会,却义无返顾的选择陪我出生入死,没理由辜负他们,请保佑我!”郑重其事的在胸前划着十字,我长长舒了口气,感觉压力顿时卸了大半,虽说向来对信仰什么的没啥兴趣,不过能找个心理寄托,确实挺好的。

    大家都知道已经是最后的时刻了,竟表现出惊人的平静。有的跟我一样默默祈祷,眼含彻悟的念念有词;有的亲吻脚下的土地,像要记住这世界的味道;有的无声的检查装备,一圈一圈缠紧绑腿和绷带;还有的同战友深情对视,眼神胜过千言万语……他们大都出身寒微,人生的多数时间挣扎在贫穷、卑贱、死气沉沉的泥潭里,可是在这一刻,他们全成为了真正的勇士,坦然面对阴涔涔的死神。

    我的眼睛湿润了,不是悲悯自己的死亡,而是感动被人信任、有人相随的幸福,“这是勇敢的海燕,在怒吼的大海上,在闪电中间,高傲地飞翔;这是胜利的预言家在叫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不知怎的,高尔基这句著名的战斗口号出现在脑海中,我下意识念着,慢慢的周围战士跟着重复,辐射性的一传十、十传百,所有战士压抑着喷薄的斗志,激动地低吼:“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啊!”一名背着骑士的侍从猝然惊叫,踉跄两步想稳住身子,又一箭贯穿他的手臂,“扑通!”骑士摔进河里,两岸的敌人齐齐吓呆了!

    已过河的莱希菲尔德伯爵最先反应过来,挥舞手臂喊着什么,可惜离得太远听不清楚;懒散晒太阳的佣兵手忙脚乱的集合,弓箭手漫无目的的往山上射箭;正准备下水的掷斧兵纷纷拾起武器,拥挤着排列阵型。

    “嘶——”老马的惨叫响彻云霄,尾巴上的火燎着了屁股的绒毛,痛得愈发难受,它们本能的依着山势奔向河岸,即使身中数斧也不停止的狂驰,很快冲垮了刚排好阵型的掷斧兵,然后人仰马翻的继续前进,带倒了第二排、第三排甚至更多!

    “冲啊,奈梅亨的勇士们!”我持剑直指向天,阳光照在长剑锋利的刃部折射出绚烂的华彩。

    “上帝保佑奈梅亨!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士兵们呼喊着战号,争先恐后的跃出藏身的树丛,短短二百步的距离瞬间即至,将满含仇恨的刀剑加诸于东倒西歪的敌人头上,三十几只下山猛虎肆意宰杀成百的小绵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