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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七章 告别蒙提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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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的午前祷,老院长特意为我们准备了隆重的弥撒,大家都表示受宠若惊,我也趁早饭后的时间将队伍重新进行整编分队,以便于接下来的行动。经历几次战争和长距离的艰苦跋涉,除去战损、逃亡和伤病减员,满打满算带上山来的还有四百五十余人,其中奈梅亨老兵占了多数,马蒂尼以及沿途收罗的农民差不多跑个七七八八,能坚持留下的应该都是生无可恋铁了心要跟我们走的。

    我自领由五十多名农民组成的队伍,负责押运粮草坐镇中军,代号“紫罗兰”,这是瑟琳娜喜欢的花,象征永恒的美与爱,在奈梅亨的花园里处处生长。其余四百人平均分成四个百人队,欧文负责一队,代号“风信子”,寓意生命与缅怀,花语的故事取自希腊神话中受太阳神阿波罗宠眷的美少年雅辛托斯,他遭到西风风神泽费努斯的嫉妒和算计,被太阳神所掷铁饼误伤而死,在他倒下的血泊中,长出了一种美丽的花,阿波罗便以少年的名字命名为“风信子”。知道这个故事的我对欧文的取向性产生深深的怀疑,当事人反倒大大方方的承认:“没错,我是在怀念个好朋友,怎么了?”

    第二个百人队由同为奈梅亨“太阳花骑士”的高德统领,他出身弗里斯兰的贵族家庭,受过正统的骑士教育,自愿放弃世袭爵位甘做游侠,立志寻找一名贞洁的女士并为其守护终身。高德的百人队代号“鸢尾花”,得名于他家族的蓝色鸢尾徽记,这在传统的法兰克贵族家庭几乎成为一种惯例,谁叫法兰克王国的缔造者克洛维曾手捧此花加冕登基。但我也了解鸢尾花的另一种解释——暗中无声的爱慕。高德是个内敛少言的绅士,这却不代表他完全禁欲的生活里没有爱,虽然我总觉得怪怪的。

    指挥第三个百人队的施耐德在这些人中年龄最大,投奔奈梅亨前辗转飘零半生,替无数领主打过仗。可惜均未受到赏识,一直郁郁不得志,令整个人的气质也随之颓废阴郁。如果说高德的沉默源于内向的性格,那施耐德则更多因为挫折过多的心防,他太小心的与人接触,生怕落下任何不好的印象。所以同大家的关系若即若离,私下喝酒时常常不被邀请,相当的尴尬和寂寞。第三百人队的代号是“三色堇”,一种常见的早春花卉,其因维纳斯的妒忌而获得的花脸正是它的魅力所在。代表“沉默、无私和请思念我”,这难道不是老施耐德的内心独白吗?

    最后一个百人队归属德维德的管辖,他嘴甜心细,善于察言观色,骑术、剑术和摔跤个个都会,可任何一样也称不上精通,典型的“万金油”,人缘自然好得没话说。和小心翼翼的施耐德形成鲜明对比。他的百人队代号“矢车菊”,取其耐久性强、外形讨喜之意,不过它花语里含蓄离群的描述同德维德的性格特点相去甚远。或者说,德维德处处逢源的行事作风并非内在真心?

    分队完毕,午前祷开始的钟声正好响起,我们在修士的引领下依位次鱼贯进入庄严的弥撒厅,这里昨天还是大家把酒言欢的饭堂,此刻已经收拾的干干净净。数不清的蜡烛围绕着基督受难的雕像。仿佛拱月的众星,角落里燃着的名贵熏香氤氲盘旋。直升到高高的天花板上,极好的配合了弥撒需要的正式气氛。可笑的是欧文还煞有介事的整理自己的衣服。装出一副严肃的模样,殊不知他那件脏得看不出本色的外套压根用不着担心,抢戏的是油结支楞的头发!

    修道院条件简陋,弥撒的仪式自然因繁就简,但胜在修士们不露自生的气质,丝毫不逊于在梵蒂冈最华丽教堂里举行的典礼,我想,这就是人格魅力对环境的补益与升华吧。老院长自门后款款而入,赢得众人崇敬的目光一路相随,他频频冲大家微笑,好像秋日午后温暖的阳光,照亮了心底最阴暗的角落。

    院长站定,几名岁数不大的小修士唱起悦耳的圣歌,尖细高亢的嗓音瞬间抓住了所有人的敏感的神经,疲惫的灵魂如同经过一场沐浴般的洗礼,轻松而欣喜。“以圣父、圣子及圣灵之名,愿上帝的慈爱和恩赐与你们同在,阿门!”老院长在唱诗结束后领祝,优雅的划着十字圣号。

    “阿门!”台下齐声回应。

    老院长选了《圣经》中《以马内利》第十三篇诵读,每个人都认真地竖耳聆听,甚至有人压抑着声音嘤嘤哭泣。我踏踏实实的坐着,冗繁的经文左耳听右耳冒,完全没走心,可整个人的状态相当好,浑身充满力量,对未来的征程信心十足,熏香幽幽的搔着鼻子,勾的我想打喷嚏。

    “……愿基督的圣体、圣血,保佑我得到永生。”旁人推推出神的我,示意该上去恭领圣体了,老院长笑眯眯的望着这边,对在重要仪式失礼的顽童未加怪罪,“公爵大人,请到这里来。”他和善的催促道。

    我捧着肚子,故作庄重的一步步走上祭台,虽然参加过许多次弥撒,可仍旧紧张的要命。“基督的圣体圣血。”老院长把小块面饼塞进我嘴里,又蘸着葡萄酒抹在唇边,“愿上帝与您同在。”

    “阿门!”我单膝跪地,恭敬地深深鞠躬。

    几百人的仪式进行了相当长的时间,直到午餐的钟声响过三遍才结束,早就体力不支的老院长坚持自己完成所有人的领圣餐礼,令大家再次受到感动。“弥撒的结束,正是生活的开始,我们深信因散而聚,因为基督就是为了能更有效地散居于世,成为地盐世光;我们聚在一起,聆听上帝的说话,在圣体圣血中汲取生活的动力,正是上帝派遣基督到世上,为他作证的时候。”他极富磁性的嗓音感染着信众们,“你们即将踏上回家的路,请牢记圣体圣血的力量。当身处险境,不要慌张,上帝与你同在;当深陷绝望,不要慌张,上帝与你同在;当走投无路,不要慌张,上帝与你同在!路不仅在脚下,也在心里,只要心怀虔诚,无论走到何处、往哪个方向走,都是回家!”

    用过午饭,士兵们依依不舍的告别修道院的兄弟,准备好的补给被化整为零,“紫罗兰”的战士分背着装满粮食的行囊,排成一列纵队开拔。来时的滑索渡口已经增加了另外几根横索,铺上木板变为简易吊桥,方便大部队通过。我牵着蒙了眼睛的战马,同送行的老院长惜别:“院长大人,就送到这里吧,请留步。”

    “出了哈斯里河谷向东,有条还算平坦的小路直通圣加尔,或者你们向北,绕开乌里城堡去士瓦本,条条大路通罗马,一切在您选择。”他说话的时候长长的胡子跟着颤动,几乎看不到嘴巴的开合,“我老了,太久没下山,有些路记不住更说不清,您边走边找,总有识路的人。”

    “人家说老马识途,您识的是心路,就像灵魂渡口的船家,不知疲倦的摆渡我们到幸福的彼岸。”

    “呵呵,异教徒的传说。”老院长爽朗的大笑,“我这老马脚程废了,跑不远了,就此别过吧!”

    我动情的点点头,挥手离开:“大恩不言谢,日后再见!”

    辗转出山,云杉孤峰已寻不见,它们隐在层叠的群山中,似乎永远在那里,又似乎从来没有存在过。“假如这是梦,真想再多睡一会。”我解开蒙住马眼的布条,小家伙吃惊的打着响鼻,对突如其来的光明尚未习惯。

    贫瘠的哈斯里河谷东西狭长,越往下游去人烟越多,而我们逆行的方向空无一人,只得依靠斥候寻路,行军速度异常缓慢,太阳落山前才刚刚走了河谷的三分之一。“想必今天走不出去了,命令全军就地宿营吧,殿后的‘三色堇’负责值宿。”天色将晚,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摸黑赶路容易走丢,索性盘桓一夜,我从马背上下来,借着彻底黑天前的熹微光芒观察周围。

    这里是两山中间的峡谷,干涸的河道长满茂盛的茅草,几棵小灌木稀稀拉拉的点缀在岩石嶙峋的山腰,视野里一目了然,对于敌我均是无可躲藏的地形。“那边,对,那小山包放个暗哨,还有那儿、那儿和这儿,挑目力好的战士值更,把眼睛给我瞪大了,时刻保持警惕。”我背着手,身后跟着欧文几个,他们都觉得公爵大人有点大惊小怪了,无非宿个营而已,用不着弄得草木皆兵。

    “草木皆兵?忘了咱们的强项吗?凌晨偷袭,敌人不见得不会以其人之道还以治其人之身,什么?你说哪来的敌人?”我夸张的咧着嘴,“敌人在心里就够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