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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脱缰的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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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句应用很广的俗语,叫做“如脱缰的野马般”,引申为事情发展到不可控制的程度,就像一匹桀骜不驯的野马挣脱笼头,扬起四蹄恣肆的奔驰在大草原上。在强忍住胃里不停上涌的呕吐物时,我脑海中竟然出现这句话。

    现在的情势正如其所述,奔驰的骑士如同马力强劲的跑车,一骑接一骑的紧紧跟随在奈梅亨的飞龙战旗后面,若是居高临下的俯瞰场 面肯定非常壮观。锁环碰撞的声音为这次冲锋添上节奏鲜明的交响,好像千万个整齐摇动的沙锤;枞木制作的长矛尾端挂住马鞍侧面的环扣,使得骑士们能腾出手来娴熟的操控着战马,在发起最后的冲刺之前,必须将马力提高到极致。

    转过碎石嶙峋的坡地,教廷军队驻扎于半山腰的帐篷已经遥遥在望,它们仿佛雨后冒出的小蘑菇,花花绿绿的颜色自上而上杂乱无章的排布着,越往山顶的帐篷越华丽和铺张,越接近谷底的帐篷越破败不起眼,等级俨然分明。代表教皇驻跸的黄白两色为底的圣彼得十字旗伫立在显眼的位置张扬舞动着,提供给参与叛乱者精神上的慰藉,让他们认为自己是在为主作战。

    虽然有些猝不及防,但奈梅亨军队冲过几座山丘的时间足够叛军布置简单的防守,况且大军宿营过夜必设阻栅,只要把它们首尾相接的连成一线便能在一定限度上瓦解骑兵的冲刺。果然,当我被叛军调动的号角惊醒回神的瞬间,视野之内出现了许多忙碌的标枪兵,他们正在整队。

    标枪兵是地中海地区特别是继承希腊——罗马军事传统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别于南下北方蛮族常见的弓箭手和掷斧兵等远程兵种。他们在战斗的开始阶段,以排山倒海的力量投掷标枪来动摇敌人的士气,这样就可以取得最大的心理威慑效果,为主力部队打开突破口。曾经的罗马军团的士兵通常都携带着标枪及短剑着一轻一重的两种兵器相互配合作战,罗马帝国依靠这种战斗力强悍的军团冲出了意大利。经过一连串几乎很少吃败仗的战争,征服了整个地中海地区。

    “咣!咣咣!”跟在身侧的罗洛用长矛敲着我的头盔,提醒面前的凶险状况,我扭脸投给他一个心领神会的表情,也不知道对方能不能看清;差不多同时另一侧的传令兵接到罗洛发出的信号。用力一扯扛在肩上旗杆的绳结。“呼啦!”耀眼的明黄色大旗突然受力的迎风飒飒飞舞,猎猎招展的声音甚至盖过了马蹄的轰鸣。

    随着旗帜的飘扬,骑士们款款拽动缰绳。自小受过系统训练的优秀素质体现出来,跑疯了的马儿乖巧顺从主人的命令,以擎旗骑士为中心分成两队,好像上了纺车的杂乱羊毛线突然有了规矩,循着纱锭的指引编织出细密的纹路——这是骑士冲锋的常用方式,一段时间的高速冲刺让马匹达到高亢的兴奋点,然后训练有素的骑士在驰骋中进行队伍的整编与排列,放平长矛完成俯冲的最终准备。

    叛军那边还在如火如荼的集结着士兵,骑士和重步兵的编制要长些。不过本来就驻扎在山丘谷底的杂兵压根不需要整队,想拿他们当炮灰的教廷更不会浪费宝贵的时间,只要这帮衣衫褴褛、完全凭借宗教狂热和迷信权威武装起来的乌合之众能尽量阻滞奈梅亨骑士的进攻,就算全打光了也不要紧。

    把长矛死命夹在腋下,我将注意力集中于笔直的矛杆和锋利的矛尖之间,计算待会木屑飞溅的角度。无论多坚韧的木质在刺中目标的刹那都会碎为齑粉。所以平日里骑士必须预备至少两根长矛,而被授予“持枪侍从”头衔的仆从主要工作便是帮助主人及时更换损坏的长矛,若身处险境可以使用“骑士的”长矛自卫,这份荣誉绝非一般人能够获得,地位仅次于负责打旗和辅助作战的“持旗侍从”。

    对面叛军的阵容中吆喝起一长串听不懂的拉丁语。配着剑拔弩张的场面分外滑稽,其实用不着听懂,标枪兵跃跃欲试的动作谁还不明白吗?我们冲进了敌方阵地百步的范围之内,这段距离正是标枪的有效杀伤半径。

    “上帝赐予我勇气和力量吧,最好再来点好运!”我喋喋不休的祈祷,闭上眼睛想学着放空自己,可惜不住颤抖的眼皮出卖了强装镇定的内心,每次身先士卒的冲锋不亚于去鬼门关上走了一遭,生存或者死亡全在冥冥的一念之间,用贵族圈子流行的话来说,这叫从死神的羽翼擦肩而过!

    “上帝保佑德意志!上帝保佑奈梅亨!勇士们,前进!”长矛的尖端微微冲下,这样能借助惯性以千钧之力将任何试图拦截的防御捅个对穿。循着我的命令骑士们纷纷放平长矛,交织成箅子般的枪阵。

    “lancio!”这句话不需要翻译我立马听懂了,往来意大利多次这个单词经常出现在各个战场,仿佛挥之不去的梦魇,每次被人吼出都会伴随着那种我最不愿意听到的声音。没错,就是羽箭破空的声音,而这次,数不清的标枪划过天际的动静迥然不同,它更厚重,更具压迫感,很像二战德国闪电战使用的容克轰炸机,撕扯空气发出的凄厉尖叫带给受众极大的心理压力。

    “我的亲娘啊!”见识到标枪齐射威力的我顿时吓破了胆,慌乱的下意识母语脱口而出,生活在一千多年后的亲娘显然没办法搭救她亲爱的儿子,能否躲过此劫只能靠人品和运气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的运气向来不错,似乎真的笼罩着开挂的主角光环和金手指,但愿幸运女神与我同在!

    眨眼功夫标枪便如雨点一样从天而降,变态重力加速度与射程完美结合,被命中者立仆倒地,其杀伤力远远超过马背民族的复合弓。“刺啦!”金属在*里任意游骋,不禁令人想起炎炎夏日用快刀劈开一个熟透的西瓜的痛快;为了提高命中率,有时也为了增加投射距离,标枪的末端缠绕着一根绳索,射手在投射的霎那间用劲一拉,使标枪旋转着向前飞去,立刻穿透锁甲和头盔。

    人间地狱!人仰马翻的哀嚎碎成微不可见的粒子钻入耳廓,准确抓住神经薄弱的部分肆意兴风作浪,即使是勇敢如参孙的巨人都熬不过心灵和感官的双重折磨。打磨锋芒的标枪连同骑士和战马一齐贯穿,以残忍的方式收割着生命,飞溅的鲜血与肉块狠狠扑面,道不清的恐惧开始滋生疯长。第一轮打击下来,跟在左右的已经没剩几名骑士,而不知被上帝眷顾还是玩弄的我不得不硬着头皮继续冲锋——这种时候想让战马停下来绝对痴心妄想,那要付出粉身碎骨的代价!

    虽然奈梅亨骑士遭受到巨大的损失,但冲锋仍旧不可逆转的持续着,敌人的如意算盘落空了,他们投掷完手中的标枪,只能拿起长短不一的各式武器祷告上帝施予自己全身而退的机会,同漫山遍野突进的骑士做对手,不是谁都可以从容淡定保持勇气的,更何况对方披着全身重甲倏忽而至!

    “杀!”我瞄准一个面相凶狠的男子,后者受伤的吊眼给人一种阴郁诡异的感觉,活像乡间小路边先民雕刻的鬼怪石像,吓唬胆小的孩子不敢走夜路。我夹紧马肚伏低上身,把力气汇聚在持矛的右臂,在双方并肩的刹那猛地刺出!

    吊眼男是个十足的老兵油子,接下来的动作迅捷且出乎意料。只见他蓦一侧身灵巧的让开泛着致命寒光的长矛,就势抓住木杆往前一送,巨大的惯性险些将我摔下马背,多亏自己及时撒手,索性由对方拉走长矛。突然的脱力让吊眼男摔个趔趄,我手忙脚乱的摸向腰间寻找长剑,这功夫他已经被远远甩开,攥着夺来的长矛迎面横劈下一位冲锋的骑士,我回首懊恼的张望,吊眼男消失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中。

    奈梅亨的骑士仿佛排山倒海的滔天巨浪,撞上敌阵前的木栅只不过泛起小小的波澜,绽放出一朵朵鲜红的血花,他们毫不畏惧的前赴后继,伴着长矛刺中目标碎成的木屑很快撕裂叛军的防御,装备简陋的征召标枪兵连一个照面都没能顶住,像海边脆弱的沙堡,转眼崩溃逃散。

    “不要追击,冲上去冲上去!”我砍倒瘫在马蹄下求饶的倒霉蛋,焦急的呼喊杀得兴起越过自己跑远的同伴,但这点声音叫战场的嘈杂掩盖得微不足道,好几个骑士又追着加入,我们无可奈何的跑叉了。

    “传令兵,传令兵!”眼见身边的骑士如春风拂过的蒲公英球般纷扬四散,我满头大汗的寻找扛旗的传令兵,现在也只有他可以尽可能左右队伍的动向,不过对此我并不抱太大希望,除了自己的直属骑士,剩下那些临时拼凑的联军打惯了赶鸭子似的混战,纪律于彼还不如拴马的绳子管用……

    (昨天专门看了写手大神三少的访谈录,他说自己能成功的精髓只有一点,那便是永不断更!无论发生任何情况,每天八点必更且不少于8000字,虽然可能质量上差点,但要让自己的文字变成每天早起读者们必喝的那杯白开水,食之无味却不可放弃,成为他们的生活习惯……跟大神相比,我瞬间明白为什么自己不能成功了,我的懒惰和矫情简直目不忍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自己拥有一群天底下最忠实的粉丝,谢谢你们的支持和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