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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老葫芦里卖旧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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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站在大厅中央趾高气扬宣读战书的骑士仿佛二人转演员一样卖力的表演,我百无聊赖的打了个哈欠,身边的公牛更是早就已经梦游天外了,只有旺财还在尽着自己首席宫相的职责,认真的听着骑士说出的每一个字眼,老人家虽然出身贫寒了点,但是对于礼仪的讲究程度远远超过我这个正牌贵族,任何场面都要把范摆足,细心的打点着,让我不至于丢了贵族的面子。

    “……以神圣上帝的名义,宣布从即刻起乐芬男爵及他麾下战无不胜的军队与您进入战争状态,约定于三天后的正午在赛罕村外的小平原开始会战,就让追求荣耀的刀剑永远都不会停歇吧……”前来下战书的骑士看起来年纪不大,不过很久没洗的乱糟糟的金发蓬蓬着像狮子王辛巴的坏叔叔,浓密的络腮胡子更是拔高了整体年龄,给人一种此人即将不久于人世的邋遢观感。他身着细密的鱼鳞甲,紧实排布的甲片保证了对弓箭的有效防御,下摆露出一段锁子甲,很好的保护了只穿了一条皮裤的大腿,戴护鼻的圆顶盔被他夹在胳膊下面,左脚微微探向前,下巴刻意昂着,意图给予对方压力,不过却让自己凹造型撑的很累,倒没有给我造成什么高人一等的压力,谁叫我没心没肺呢……

    “他罗嗦了这么多就是为了在最后通知我们一下什么时间去哪里决战?太搞笑了吧?”我挠挠被繁复的花哨修辞和每句话都会出现的上帝弄的头昏眼花的脑袋,转过身低声问着思想已经游荡到了冥王星的公牛。

    他被我的话惊醒星际迷航的幻梦,好像酒醉一般眨眨眼睛驱散眼前乱七八糟的小星星,整理了下思路,然后回答我:“大人,这是贵族战争的主要方式,大家手头上都没有像样准确的地图,尤其对于深入敌方纵深作战的军队来说更是两眼一抹黑,往往双方相互寻找就要花上很长时间,浪费了本来就不充裕的补给,于是大家在战前互派使者商定决战地点成为约定俗成的规矩,一方面是出于贵族礼仪的需要,另一方面也省去了搜索敌人的时间,能在短期内通过一次决定性的会战结束分歧何乐而不为呢?”

    我点点头:“原来是这样啊,那战争的突然性和不可捉摸性就完全被人为的消除了,参战双方完全比拼装备的优劣和骑士人数的多少,战争成了简单的数学加减法,排成排呼呼啦啦的对撞,不是太儿戏了吗?”真是搞不懂这些中世纪人,邦国林立各自为政,不好好弄弄交通不说,打个仗也怕迷路,还要先约下地点,怪不得被从中亚草原呼啸而来机动性极强的蛮族骑兵打得北都找不到,一次次的哀鸿遍野,光是游牧民族迂回包抄的战术就够他们喝一壶的。

    “大人,他说完了。”旺财半天见我没有什么反应,只好轻轻的咳嗽了一下,低声提醒我注意。

    “哦?啊,说完了?”我大惑不解的看着旺财,他给了一个肯定的答案,表示这种时候作为参战方的领主必须要说点什么,以便让对方见识到己方作战的决心,鼓舞即将出征军队的士气,同时也多少夸大一下自己的兵力,让身兼情报刺探任务的使者吓得抱头鼠窜,回去后提供给敌人错误的信息,间接引导战局的走向。

    “嗯嗯。”我晃晃悠悠的从座位上站起身来,踩到新做的绣有纹章的大氅差点把自己绊倒,大厅里的所有人都目光炯炯的盯着他们敢为天下先的英明伯爵大人,屏住呼吸期待着鼓舞人心的发言,安静的连一颗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到回音,我清清嗓子,像模像样的把长剑支在地上,摆出电影里长剑的烧包造型,发出剪短而耸人听闻的命令:“来人啊,把他拖出去,砍了!”

    “大人,您说什么?斩杀敌方使者是受诅咒的行为,教会知道了会狠狠地处罚您的。”旺财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磕磕巴巴的阻止我做傻事。

    “我说把这个嚣张的小子拖出去砍了,既然他有胆量出现在敌对阵营的城堡里,就一定有胆量承担这种行为带来的可怕后果,我敬仰勇士,所以决定成全他的勇敢,只有这样才是对不灭勇者激情的最好肯定。”我信口雌黄的扯了些没用的东西,其实心里面想的就是把眼前这个早就看不顺眼的话痨剁成肉酱,眼不见为净。

    两名卫兵上前按住不停挣扎试图反抗的骑士,后者很快被制服了,只能徒劳的破口大骂,但是一名卫兵上前冲着他的嘴狠狠地来了一拳,打碎的牙齿混着脏血糊住他下面的话,然后就像畜栏里待宰的羊羔一样被倒拖着拉出了大厅,一路上弄得鸡飞狗跳好不热闹。

    “他的盔甲归你了,公牛。”我一边对着被鲜血弄得兴奋起来的公牛说,一边吩咐闲杂人等出去等候命令,拉着大厅里剩下的心腹们凑到桌子前面展开地图准备开个简短的战前会议,“他说的那个村子叫什么来着?”

    “赛罕村,是您的封臣霍姆斯骑士的封地,距离赫鲁斯贝克不到半日的路程,坐落在马斯河的北岸,那里有一片平坦的河边草地,适合骑兵冲锋。”科勒作为夜莺的头目对于领地内大大小小的情况了如指掌,很快便在赫鲁斯贝克东南方向的不远处找到了代表村庄的草房标志,“霍姆斯骑士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响应您的征召令,但是也没有加入乐芬男爵的讨伐军,这说明他可能在选择阵营方面举棋不定,既害怕得罪气势汹汹的过路霸王,也害怕自己的封君取得最后的胜利,我觉得这种墙头草是可以争取的势力。”

    “只要他不站在一边落井下石就好了。”公牛注视着这座离自己封地不远的小村庄,很是看不起它能够提供的士兵人数,“那个什么霍姆斯骑士最多能带着自己的侍从和十几个装备简陋拿着草叉的炮灰农兵,于整个战局没有直接影响。”

    “他没有响应封君的征召令率兵参战,就已经破坏了和封君之间的封建契约,无论最后谁取得胜利,他都应该明白自己处于一个很尴尬的位置,至少在贵族圈子里,很难再得到信任和重用了。”旺财对于战争方面的事情不是很擅长,却从法理和封建义务方面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

    “敌人现在总兵力有多少人?”我看着地图上蜿蜒流过的马斯河,河边一片密集的绿色小横线表示河床泛滥后留下的沼泽地,一个大胆的计划涌上心头,为了进一步确认情况,便抬头询问科勒。

    “有很多弗兰德斯赶来的骑士和领主加入了讨伐军的行列,一些您的封臣背叛了誓言,也带着手下的农兵倒戈,根据最新消息,敌人军队的数量已经超过八百人,其中骑士连同他们的侍从超过五十人,由于大部分都是来自商路两边和沿海的富庶领地,不仅装备精良而且训练有素,是这支军队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中坚力量。”科勒一边说着,一边在地图上指点参战骑士所属的国家或者家族的所在地,战前的情报搜集工作做的很细致,最主要的是我并没有下达过任何明确的命令,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都很强,作为一名下属,科勒确实很优秀。

    “那我们能集中起来多少兵力?”我了解敌人的情况之后,转过身来又询问作为城堡总兵官的公牛,一直以来都是由他在负责军队的日常训练和整备。

    “骑兵勉强可以凑足三十人,不过战马做不到一人两匹换乘,新卫军大概一百人,个个都是通过了考验的精锐,信念坚定忠心耿耿,绝不会在战场上临阵脱逃,可以做到您要求的令行禁止、进退有序,战斗力绝不是敌人的那些充当炮灰的农兵可以比拟的,就算面对骑士的正面冲锋也能保证严守阵地不后退一步。”公牛提起自己亲手训练的新卫军那可真是自信满满,这么长时间以来投入的精力和金钱终于可以拿到真刀真枪的战场上去检验真实水平了。

    我盯着他因为兴奋而涨红的脸颊,从字里行间听出了那么点邀功和与科勒较劲的意思,不过手下之间的这种良性竞争还是保持沉默为好,或多或少是对两人提高的共同动力,最为重要的是,最终的既得利益者会是我,所谓的领导艺术,哦呵呵!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咱不能光说不练,是骡子是马要拉出来溜溜,啊,对不起,骡子是一种跟马很像的驭畜,这不是重点……”我赶忙用一句话堵住公牛好奇宝宝一样要追问下去的意图,招呼众人凑近一点看地图,“大家来看,村庄的下游有一片面积不是很大的林间沼泽地,是马斯河春季洪水泛滥的时候留下的,由于当地的霍姆斯骑士并未加入敌方,所以敌人对于这里的情况一定不是很了解,这就为我们提供了一片很好的伏击场,它将成为那些衣甲光鲜骑士们的葬身之地。”

    “您是说利用沼泽地困住敌人的骑士,让他们无法发挥出集群冲锋的威力,真是妙计!”科勒听了我的计划,第一个明白了其中的奥妙,表示赞成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问题,“但是敌人有足足八百人,我们就算伏击也不可能在战斗中占据上风,他们的人数太多了,况且双方还约定了作战地点。”

    我微笑着摇摇头:“就像公牛刚才说过的,敌人的农兵只是炮灰,集中消灭那五十名骑兵才是关键,我们只需要让那些骄傲的骑士们脱离步兵的保护身陷泥沼,以优势兵力解决掉他们不成问题,至于那个所谓的约定,让它见鬼去吧!”

    “但是怎么样才能把敌人的骑兵和步兵分开?”这次轮到公牛发问了。

    “老办法。”我盯着恍然大悟的几个人,“由我率领精锐骑兵在其他地方首先伏击一次敌人,然后佯败逃跑,引诱被激怒的敌人骑士追击,我想作为这次讨伐战的主要目标,敌人不可能在胜利唾手可得的时候选择放弃吧?”

    几个人还要继续出言阻止我再一次运用这么冒险的计划,却被我摆摆手打断了:“我觉得现在的时间,还是来讨论一下为什么如此大规模的讨伐战,舆论却约定好了一样集体保持沉默,就连帝国的公爵们也没有一个站出来表示调停。不过考虑到皇帝陛下正和巴伐利亚大公爵亨利在罗马建筑新的城堡,那么留守在帝国本土最有发言权的大贵族就有很大的嫌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