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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蛆虫有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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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白色的小小蛆虫,在土狗后腿霉烂的伤口处不断蠕动。

    难怪悲秋老者会惊呼。在这个时代一般人的观念里,蛆虫和蚂蝗等吸血虫是混淆的。很多人觉得蛆虫是善钻的,会从破损甚至是完好的皮肤处钻进去吸血。

    其实绝大多数蛆虫先天是无毒的,豆酱坊的蛆虫更是相对干净。另一个世界很多下乡的知青吃过生蛆的豆酱,甚至是蛆虫在酱里面也就囫囵吃了。

    扈云娇和穆清雅已经过了恶心期,渐渐有点适应。两女瞪着漂亮的眼睛几乎不眨地瞧着。

    “要不要当宠物养?”吴喆看她们瞧得认真,故意逗趣道。

    “宠物?那这种东西当宠物?”扈云娇浑身打了个哆嗦。

    穆清雅也直摸胳膊肘,显然是想想也发寒。拿这种东西当宠物,绝对比拿它治病还要凶狠。

    世子凑得比谁都近,死盯着伤口上小蛆虫的爬动。

    他意识到了,若这蛆虫治伤一法当真可行,这可意义太大了……

    “这东西居然会区别腐肉和好肉?”世子观察出细节。

    “没错,它们只吃腐肉。”吴喆解释道:“蛆虫的口齿和消化系统特别,只能吃掉近乎已经烂的差不多的食物,所以只有腐肉才能被它们吸食。”

    这种解释已经尽量接近于他们能够理解的范畴。至于器官退化的无头幼虫等科学理论,就不是说得明白的了。

    “姑娘说的玄奥,在下深感大才。”世子等人还算是听得半懂。

    不过说得天花烂坠也要看具体效果,吴喆等人耐心等着。

    两篮子蛆虫洗过后,的确死掉了一部分。但剩下的还很多,而且小的蛆虫很多。

    在豆酱坊用银子买蛆虫的时候。世子和悲秋老者就专门去挑着看的。

    世子在酱缸旁边,指挥佣工专挑新发出来的蛆虫来舀。有钱能使鬼推磨,银子用到位了,本就习惯了臭味和脏乱的豆酱坊雇工满心欢喜,非常认真地舀了大量的新芽幼蛆。

    芽蛆食量极大。生长虽然不到肉眼可见的程度,但每隔一段时间。在狗的伤口处便消失一部分的腐肉。

    甚至隔段时间再看蛆虫大小,就会察觉到它们变大了。这种变化是肉眼可以明见的。

    每隔半个时辰,世子等用筷子将变大一些的蛆虫夹下来,撒上去新的小芽蛆。

    “拿点点心来。”吴喆在传音管处吩咐。

    点心?喂蛆虫?

    下人们送来了茶点,吴喆非常热情地招待大家别客气。

    “……”世子和悲秋老者非常哀怨地瞧着她:“你认为我们能吃得下去?”

    太子和悲秋老者只觉得肚腹间一阵难受。

    这女孩儿太狠了吧?这环境的味道刺鼻不说,还有两篮子蛆虫在,你让我们怎么吃啊……

    扈云娇和穆清雅也捂着脑门头痛,知道这是她在恶意坑人。

    吴喆很想在这个时候吃点东西,刺激一下膏药脸年轻人和老者。也许他们的反应会很有趣。

    但穆清雅她们在场。如果自己真的开吃,只怕她们会看吐了……

    现场的味道虽然浓烈,但吴喆主动切断嗅觉后根本闻不到。

    而蛆虫吃腐肉的场面,在吴喆的脑海中,直接被机体篡改为可爱的虫宝宝在耕地一般动来动去……

    可怜了世子这些人,还以为吴喆盯着伤口看多辛苦,其实她反而是最轻松的一个。

    日头西斜,狗腿上的腐肉已经消弭干净。略有变大的蛆虫们已经被一个个夹掉。

    伤口处留下的,是有些泛着特殊红润的色泽的一层鲜肉。因为上面有了一层蛆虫身上分泌的粘液。

    “要帮它洗伤口吗?”穆清雅用手语问。

    “不要动伤口。这层薄薄的黏糊糊的东西有助于伤口不再发炎。”吴喆指导。

    “拿些蔗糖或麦芽糖,冲入温水中溶化。再用漏油斗灌入狗的嘴里,注意别呛了。”吴喆指挥膏药脸年轻人。

    “这是帮它吃饭吗?”这位齐国世子毫无怨言地照做。

    偌大身份的人物,开始亲手搂着狗脖子,往里面灌入一些糖水。

    “没错。估计它也饿了很多天,需要补充体力。接下来就尽人事看天命啦。没有发生败血症。估计能活下来。”吴喆摸了摸狗的腹间脉搏,感觉很平稳,犹比疗伤前情况大好。

    扈云娇热心问道:“那它这条腿还能保住吗?”

    “能保住条狗命就不错了,狗腿子还是不要了吧。”吴喆笑道。

    狗腿子这种特殊词汇在这个世界也有相同含义,幸好悲秋老者并没有留意这点一语双关的问题。

    又小半个时辰。众人察觉狗的烧退了!

    众人虽不是医生,但也晓得烧退了就无性命之忧。

    这条狗命……呃,真的是狗命,几乎可以说是救了回来。

    “用蛆虫治伤,竟然真的有效!”悲秋老者简直不敢相信。

    “正所谓一物降一物,但未必是极端相反的东西才会相克制。”吴喆道:“同处污秽之中的,彼此相互克制倒是很明显。比如举报贪官的贪官,就非常多。”

    世子想了想,笑道:“还真的是这样。往往清廉之官去查赈灾银款挪用的案子,查不出什么东西。可若是让一个贪官去了,反而收到奇效。”

    吴喆点头:“那是因为他知道对方会如何做,在哪里能查出问题。只不过就看彼此都是贪官,肯不肯揭露出来了。”

    “想不到姑娘还晓得官场,失敬失敬。”悲秋老者拱了拱手。

    吴喆听的出他是为了之前的质疑而道歉,只不过不你好意思明说出来,也就拱拱手回礼。

    吴喆现在下半身不能动,坐在轮椅上无法行福礼,倒令她回以的男子礼节不显得怪异了。

    狗能半睁开眼睛了。虽然目光尚有些混沌,但显然比之前好的太多。

    世子也是照顾过很多小动物的,他也探查了狗的身体情况,感觉大有好转,起身朝吴喆拱手鞠了一躬:“在下代这条狗,谢过萧姑娘救命之恩。”

    吴喆不太当回事儿:“还没确定能否活呢。对了,我这里是经营所在,不便收留,更别死在我这里……”

    世子连忙道:“这是自然,我立刻将它接到在下住处。今天已经大大叨扰萧姑娘了。”

    “好说好说,诊疗费就不收取你的了,反正你帮我跑了一趟送匾额和对联,彼此算得上扯平吗?”

    世子送来齐王墨宝,你居然算是扯平?用一条狗的性命扯平?悲秋老者一听心中有些不乐意,幸好见这种蛆虫治伤的惊人手段,对这小姑娘心中已经有了敬意垫底,也就没有发作。

    “不扯平,不扯平。”世子连忙道。

    对,就该不扯平。悲秋老者心中一释然,却听世子继续道:“我本就送匾额晚了,颇为对不住姑娘。又拜托你施以援手,更弄污了这典雅所在,显然是在下欠了姑娘一个大大的人情。”

    悲秋老者暗自咧嘴。主子居然还认人情债,这不是亏大了吗?当然这是心里活动,表面上他丝毫不表现出来。

    “难得你如此想的明白。”吴喆点点头:“嗯,既然欠了人情,我便问你,那么匾额是谁写的?”

    “乃是家父所写。”世子正色道。

    他当然不能说是父王,而只是说家父。否则是个傻子都猜的出是齐王,没有什么隐瞒意义了。

    吴喆翻了个白眼儿:“我问是谁。你回答我家父,谁知道你爹是谁啊?”

    世子一笑没有直接回答:“姑娘今日的蛆虫治病法,恐怕已经立下了大功。说不定过得几日,就能见到家父。既然没有明确回答,那么姑娘的恩情在下并未还完,还请稍待明日,在下再来拜访。”

    说完,世子告辞。

    笑个鬼啊,装什么神秘?吴喆不再追问也不挽留,反正问墨世仁也能知道。

    世子小心翼翼地抱着狗匆匆走了,连脸上的狗皮膏药都没有扯下来。

    走的时候,他又特意让悲秋老者拎上蛆虫,驴车一个劲儿地往自己办公的府衙赶。

    因为吴喆提出的以蛆治伤和养殖禽畜的思路,简直给他开辟了一个从没有想过的方向。

    “主子,怎么这么着急往回赶?而且不是回府,而是去府衙?”悲秋老者驾着驴车问。

    “你没觉得这蛆虫好厉害吗?”世子兴奋地在车厢里直跺脚:“整个齐国每月呈报给府衙的农夫因农活中伤损化脓发烧而死者,就不下几十人。还有战争中的伤损,更是可怕的数字。若有这蛆虫治疗法,能救多少人的性命?”

    悲秋老者顿时一凛:“主子说的是,当真想的长远。我倒是没有留意到这点。”

    战争中的减员,事后因伤口溃烂而死的人,通常比当场毙命者要多。若有蛆虫疗法,的确可以救人无数。

    还有从未听到过的蛆虫养殖的说法,令世子也颇为在意。

    蛆虫可以喂猪?喂鸡?甚至是喂马?

    世子倒是听说过,马是要吃荤食才健康。

    这个时代,骑兵已经开始渐渐对战场凸显统治力。

    若蛆虫能狗对军事用马产生影响,当真是件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