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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第72章 俺不想上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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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自己割的草正好用上,金花很开心,连忙把背篓里的草倒出来,“俺家里有旧的菜刀,拿来切猪草正好,瑞雪你等一下俺回去拿。”

    “正好叫雪见过来吃早饭,金花阿姨,我煮了猪血粥。”

    “好咧。”昨晚就听瑞雪说了猪血可以和粥一起煮,据说喝了猪血粥有好多好处,金花听瑞雪邀请自己母子喝粥,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猪仔太嫩,瑞雪担心它们吃不惯生草,本来想煮一下的,但金花说自己可以把草切得细一些,到时和了水,喂猪仔没关系的,以前家里都是这么喂的,别小看了猪仔,它们没这么脆弱和娇气。

    这年头,连人都经常饿肚子,何况是一头猪,有得吃就了不起了,还想要给你煮一下草,也就瑞雪想得出来,让旁人听了去说不定还要笑她没事找事。

    其实,在现代,很多人的猪食都是熟的,瑞雪会有这样的想法很正常,她只是忽略了现在的条件而已。

    不过金花的提议瑞雪还是赞成的,毕竟能少一点儿事儿最好了,果然,饿极了的猪仔们才不会挑食呢,金花把猪草切得细细的,和了水往猪槽里一倒,猪仔们已经奔上来抢食,吃得不知道有多香。

    “金花阿姨,你今天可是帮了我大忙了。”看到猪仔们吃得很香,瑞雪松了口气。

    雪见长这么大还没喂过猪,倒是在他很小的时候记得家里好像养过鸡,可后来都没了,现在再次看到,难免好奇。

    现在是刚刚把猪仔和鸡鸭放进猪圈和鸡棚,垃圾不算多,味道也不重,不然雪见不会这么喜欢它们。

    “洗洗手,先吃早饭吧,一会儿工人们该来了。”外面这么些动静,加之那报鸣的公鸡隔一会儿来一声,乔紫被吵醒了,便起床了,看她穿衣洗涮完毕,瑞雪便招呼着金花母子吃早饭。

    “雪见,一会儿吃过早饭后,你就去上学,知道不?”一人一大碗猪血粥,四个人都喝得香喷喷的,金花一边喝一边提醒儿子。

    “知道了,娘。”

    “俺们这村子里能有个先生,可是沾了你瑞雪姐姐的光,你可要好好的读书,争取成为村子里最用功最聪明学业最好的孩子,给瑞雪姐姐争气,知道不?”

    “知道。”

    得了儿子的保证,金花满意的点头,然后侧头看着瑞雪,“瑞雪,俺想和你商量个事儿成不?”

    “金花阿姨你说。”

    “昨天晚上那么一忙碌吧,俺还是觉得,让俺做事儿比让俺去学堂更让俺开心一些,经过这些天的努力,俺又学会了好多字,百家姓俺都会认都会写了,瑞雪你不是说,不用俺学太多的知识,只要俺能识字就好吗,你看,俺现在已经识得很多字了,起码在咱们村来说,比俺识字多的没两个,要不,俺就不去学堂了吧。”

    “金花阿姨不想去学堂了?”瑞雪有些惊讶的看着金花。

    “其实俺还是挺喜欢学堂的,先生教的也好,可是俺毕竟是大人了,这学起来吧,总觉得吃力,理解的时候,经常都比不过孩子们,俺是觉得,你特意的培养俺,俺万分的感激,可是,太为难俺了,要不,瑞雪你还是让俺干点儿粗活吧,在俺能力范围内,能帮你的,俺一定帮你,至于你以后家业大了,需要管家什么的,那有钱,啥有能力的管家请不到啊,就算到时候你愿意把家教俺,俺怕也不敢管。”刚开始的时候金花确实很开心瑞雪的安排,但后来仔细的想想觉得自己虽然受瑞雪信任,可毕竟只有一些小聪明,当不了一个大家族的管家。

    虽然瑞雪现在还没有什么成熟,但她觉得瑞雪有一天一定会站得很高,与其以后跟不上她的步伐拉她的后腿,不如现在就把位置让出来,等待合适的人出现,也免得他日瑞雪为难。

    瑞雪看出来了,金花是真的觉得自己学不好,仔细的想想以她这样的年龄再去学知识接受能力确实比较慢,君子不强人所难,“既然金花阿姨觉得自己干活比读书好,那以后就跟着我一起做事吧,不过,没事的时候我还是希望金花阿姨不要忘了自己学到的东西,你可以不去学堂,但可以自己在家里没事的时候看看书,充实一下自己。”

    “这个没问题,俺要是有看不懂的,还可以问俺家雪见呢,雪见去读书,只要他读好了,就比什么都好。”见瑞雪答应了,金花立刻喜笑眼开。

    “恩,雪见喜欢读书吗?”瑞雪转问雪见。

    “喜欢。”

    “那就认真的读,只要你愿意读,姐姐就可以一直供你读书,知道吗?”瑞雪含笑看着雪见。

    “谢谢姐姐,姐姐,等俺认识更多的字后,俺想学医,可以吗?”雪见认真的看着瑞雪,“俺喜欢那些药草。”

    “可以啊,姐姐现在没有认识医术高明的大夫,等哪天姐姐有认识的大夫,就让你拜师,在没找到之前,你就乖乖的跟着张秀才读书吧。”

    “俺会努力的,先生每天都夸俺聪明呢。”

    “是吗?真棒。”说话的空隙,瑞雪碗里的粥空了,放下碗,“我吃饱了,你们慢慢吃,雪见,一会儿你吃完了到房间来一趟,姐姐有东西要你拿给先生。”

    “是昨天买的书吗?”雪见问道。

    听雪见提起书,瑞雪才想起昨天张秀才买的书还没拿走,若无意外他会亲自过来拿的,想想自己真的是事情太多都晕头了,不欲给雪见解释,随口应了声是,回到房间,瑞雪拿出纸和笔墨,想了想,开始下笔写字。

    瑞雪在现代的时候就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用毛笔写字也是其中之一,虽没法儿和书法家比,但看着也是清秀大气。

    至于原瑞雪,从小生在富贵之家,请了先生教习,虽不太努力,但因天资聪慧,倒认识不少的字,书写得也不错,瑞雪到了这里,继承了原瑞雪的记忆,努力的让自己的笔迹靠近原瑞雪的,再慢慢的改进,倒未让乔紫看出分毫。

    瑞雪写的,是一份合同,以现代的方式,用白话描述,简单直接,名为合约书,甲方乔瑞雪,乙方:(空格),今甲方雇佣乙方为长工,时期三年,每日工作时间四个时辰,每月可休息两天,每月工资五百文,月末结算,合约期内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对乙方进行奖励或者惩罚,若乙方工作态度过差,甲方可无条件提前解除与乙方的合约,若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与乙方合约,须额外支付乙方两个月工钱作为补偿,若乙方主动申请解除合约,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说明并取得甲方同意,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工资,不会给予其它补偿。签字:(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