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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六章 意志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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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驮着无痕,在疯狂逃跑的噬魂贪狼,突然间一个急刹止住了势头。

    然后仰天做长啸状,噬魂贪狼猛然转身,在这一刻爆发出了灵魂的潜力,以更快的速度朝回冲去。

    就在刚才那一刻,噬魂贪狼突然发现,它失去了跟主人的灵魂感应。

    这种可能性只有一个,那就是主人把它的寄魂状态给取消了。

    在这种时候,主人为什么要取消寄魂状态,那就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因为主人有存亡危机,不想让它跟着做无谓的牺牲。

    可是噬魂贪狼岂是贪生怕死之辈?

    如果主人死了,它独活有何乐趣?

    这个时候,噬魂贪狼压根就把背上的无痕给忘了,只顾着回去寻找陆不弃。

    当噬魂贪狼回到原地是,却是压根就没有看到陆不弃了,只看到蛛魔一个灵魂体飘在空荡荡的灵魂空间。

    那蛛魔身上荡漾着强横的灵魂力,仿佛在消化着刚吸收来的许多能量。

    想到陆不弃可能已经被蛛魔给杀了,噬魂贪狼心头大惊,却是一个突袭,不管不顾地朝蛛魔攻去。

    可就在噬魂贪狼扑击到蛛魔身上时,蛛魔那硕大的灵魂体突然爆发出一股磅礴的神圣气息,让噬魂贪狼心头惊悸地止住了扑势。

    而就在噬魂贪狼再次鼓起勇气,决定跟蛛魔拼命,为陆不弃报仇的时候,那个蛛魔的灵魂体却是如同蛋壳一样破裂了开来。

    跟着那股奇异的神圣气息一起绽放开来的,还有强浑无比的灵魂力。

    在蛛魔的灵魂体彻底分解开来后,越发浓郁的灵魂力却凝而不散,就如同一团混沌一样飘在噬魂贪狼眼前。

    噬魂贪狼惊疑地看着眼前一幕,也就在它琢磨着到底是如何处理眼前这奇怪的情况时,它却是感应到了眼前这一团灵魂力之中,有着十分熟悉的灵魂气息。

    噬魂贪狼熟悉的灵魂气息,除了陆不弃,还能有谁?

    “难道……主人没有事?”这个念头,却是让噬魂贪狼终于放弃攻击眼前这团混沌的灵魂力。

    当有一天,噬魂贪狼知道眼前着团混沌灵魂力是什么东西时,它才知道原来它在刚才短暂的一刻,却是做了几个十分正确的决定,它也十分庆幸自己做了这样的决定。

    其实,如果噬魂贪狼这个时候选择攻击这团混沌灵魂力,那么它就能轻而易举地吞噬吸收所有的灵魂力和魂火力量。

    而陆不弃的意志此刻就在这一团混沌灵魂力中,当然,蛛魔的意志同样在这一团混沌灵魂力之中。

    要是噬魂贪狼攻击了这团混沌灵魂力,那它将连同陆不弃和蛛魔的意志也一并吞噬。

    噬魂贪狼的理智选择,让陆不弃再一次幸运地度过了一道意义非凡的槛。

    **之内有灵魂,灵魂之内有什么?

    意志!

    意志这种东西,比灵魂更加的虚无缥缈,却也确实存在,就如同记忆和感情。

    一个灵魂体,如果没有意志,那就是陆不弃所定性的粮魂。

    万物生化之理,深奥晦涩,不知其理,便不得其门而入。

    先不论,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现在这种情况。

    且说说现在,陆不弃的意志,基本上把蛛魔的意志完全压制下去了,并且将从蛛魔意志中分离出来的许多琐碎的意志给征服了。

    可是这并不表示陆不弃从危机中出来了。

    事实上,到这个时候,陆不弃再一次进入了危机之中。

    先不说现在陆不弃的意志所处的混沌灵魂力,又名“业力救赎灵魂体”,无主的“业力救赎灵魂体”,可是随时可能被一个普通却清明的意志给收化。

    这也就是,为什么说噬魂贪狼如果攻击这个混沌灵魂体,就会直接得到这些能量的原因。

    而这,不过是一个表现的危机。

    真正核心的危机,是陆不弃的意志,在吞噬了蛛魔和其他零碎的意志后,接收了无数新的信息,会让陆不弃很容易迷失自我的意志。

    意志,是记忆依附的根本。

    吸收了别人的意志,陆不弃也就等于同时吸收了别人的记忆。

    噢,值得一提的是,吸收了蛛魔的意志后,陆不弃也才明白,蛛魔的原称是六足魔龙,是活在一个叫伏魔洞天的世界中很强大的魔兽。

    而陆不弃吸收的,不仅仅有蛛魔的记忆,还有蛛魔曾经吸收了魂火,却是没有消化的一些零碎意志的记忆。

    这让陆不弃不知不觉中却是进入了混乱记忆的迷宫之中。

    在前一刻,陆不弃还觉得自己是一个称霸四方的六足魔龙,在要晋阶为世界巅峰的魔兽时,被天雷轰杀……下一刻,陆不弃却感觉自己是地洞中的一只老鼠,在啃食了一种特殊的药物后,竟然异化成充满了无限体力的异能战士,最后却是因为体力消耗不了而爆体身亡……

    不过,真正让陆不弃几乎迷失的记忆,并非是六足魔龙的记忆,也不是另外一个在原本洞天已经成为了皇者的家伙的记忆。

    这是一个来自科技世界的天文学家的记忆。

    之所以会让陆不弃迷失,是因为他自己的意志深处,浮起了一段记忆,跟这个天文学家的记忆有了某种程度上的紧密连接。

    那段记忆,正是陆不弃丢失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前世记忆。

    这个天文学家,所生存的科技世界,是一个星球,叫做地球。

    陆不弃的前世,陆弃所生存的星球,也叫地球。

    这个天文学家,所在的国家叫华夏。

    陆弃所在的国家,也叫华夏。

    这个天文学家,是个男人。

    陆弃也是个男人。

    关键的是,这个天文学家,也姓陆,名为陆青衣。

    陆不弃的意志在跟陆青衣的意志触碰时,或许是因为共同点太多了,陆不弃很自然地拥有一种极强的代入感。

    几乎没有任何的疑虑,陆不弃就沉入了陆青衣的个人世界中……

    我叫陆青衣,陆地的陆,穿着的青衣。

    出身于老革命家庭,祖辈是赫赫有名的开国元勋,父辈虽然稍显没落,却也是护卫一方的将军。

    父亲一直寄希望于我从政,这样才有机会重整陆家风采。

    可惜我打小就不喜争强好胜,长大后也对权力无甚兴趣,只对浩瀚的天空有兴趣,后来随着学识的成长,我知道天空没有目见的那么简单,它所展现的是整个宇宙,只不过需要无穷无尽的智慧和努力,才有可能一探究竟。

    虽然对我喜欢搞科研,父亲不甚欢喜,却好在我们陆家家风颇为开明,父亲也没有阻拦我。

    我也还算努力,不知不觉中也算是成为了同龄人中颇为优秀的人。

    十七岁,考上了南京大学天文系。

    二十三岁,便因为多次参与国家级天文现象的研究,出了点小成绩,而破例取得了博士学位,成为整个世界最年轻的天文学博士。

    可我知道,这里面,父亲帮了我不少。如果没有他的关系,我的很多时间都要浪费在学校里。他口上虽说不喜我搞科研,认为陆家武将出生,不该弃武从文,可暗中却支持了我良多。

    一直到我三十一岁,我对天文学的研究已经到了只有靠自己摸索,才可能学习到一点新东西的地步了。

    就算我谦虚一下,可也得承认自己已经是世界上最权威的天文学家之一。

    而在别人看来,“之一”是要去掉的。

    那个时候,我还是一名专业的考古学家。

    很多人认为天文地理不分家,其实我更认为,天文和考古也不分家,像我有一篇关于星辰与时历关系的论文,其实就是受一处古墓中的天文图象所启发。

    集古人之所长,融当代之窥现,这也就是我的成功之道。

    我成功的路走得很好,而立之年,就已达到事业的巅峰。

    可我怎么也没想到,我的覆灭之道,却是来得那么急,而且是来得那么让人不甘。